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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者就因为动变凭之得以进行;生长过程之被称为本性,就因为动变正由此发展。在这意义上,或则潜存于物内或则实现于物中,本性就是自然万物的动变渊源。

    章五

    我们说quot;必需quot;〈必然〉(一)(甲)一事物,若无此条件,就不能生存;例如动物必需呼吸与食品;因为没有这些,它是不能生存的;(乙)若无此条件,善不能生存,恶不能免去;

    例如我们要疗疾就必需服药,人欲经商获利就必需航行爱琴海中。(二)凡阻碍或抑止自然肻quot;必需〈必然〉者quot;应是单纯事物,这样的事物只在一个状态存在。不能说它既在这个状态,又在那个状态存在;要是这样,它就实际上不止一个状态了。所以,凡是不变而永恒的事物,就由于单纯之故,无可加以强迫,也没有什么抑止自己的本性。

    章六

    quot;一quot;〈元一〉的命意,(一)是由于属性而为一,(二)是由于本性〈由己〉而为一。(一)属性之为一者:例如哥里斯可与quot;文明的quot;以及quot;文明的哥里斯可quot;(这么说都指同一事物);又如文明的人与正直的人和文明的哥里斯可与正直的哥里斯可。所有这些都在属性上成为一;文明与正直都是同一本体的属性,文明与哥里斯可则一个是另一个的属性。相似地,quot;文明的哥里斯可quot;与quot;哥里斯可quot;也是一,因那短语中quot;文明的quot;一字正是另一字哥里斯可的属性;而quot;文明的哥里斯可quot;与quot;正直的哥里斯可quot;也该是一,因为这两短语的一部分都是同一主题的属性。说明一科属或任何普通名词的属性者,亦与此相似,例如说quot;人quot;与quot;文明人quot;相合一;因为quot;文明quot;可以是一般人的属性,也可以是某个人(如quot;哥里斯可quot;)的属性。可是这两属性虽则同归于人,其间却又有所不同,文明之属于人类者,合一于包括科属之本体,文明之属于哥里斯可者合一于个别本体的状态或其秉赋。事物之由于属性而为quot;一quot;的,就是这样。

    (二)事物之由于本性而为一的,(甲)有些为了它们是延续的,因而称之为quot;一quot;,例如棒用绳捆成一束,木器用胶粘成一块;一条线,即使是弯曲的,因为它是延续的,所以仍被称为quot;一quot;,又如身上的各部,臂与腿亦称为一体。关于这些凡是自然延续的应较之于用技术使之延续的更富于一性。事物之具有延续性者只能有一个运动,不能有分歧的运动;一个运动当是在时间上讲来为不可区分的运动。自然延续的事物,不以接触而为一;将木器放在一起,互相接触,你不能说这已合成为一木,或一物或一个延续体。事物若因延续而称为一者,即使弯曲的也仍应是一,不弯曲的更应是一,例如胫与腿较之股更应是一。直线较之曲线更应是一。曲线之成折角者我们说它是一,也说它非一,因为它全体的各个部分可以在同时动作,也可以不在同时活动;直线是同时的,折线则可以一段静时,一段在动。

    (乙)(子)在另一意义上,事物之被称为quot;一quot;是因为它们的底层相同;这些底层在官感上是同一而不可区分的种类。所谓底层是指事物终极状态的最里层或最外层。从一方面看,酒是一,水亦是一,两者各不能再作分析;从另一方面看,则油与酒均为液体,作为液体,两者可合为quot;一quot;;推而广之,可以包括一切可融解的物质,因为它们的底层是相同的;都是水或气。

    (丑)那些事物,虽以相反的差异作为区别,若它们都在同一科属,则仍称之为一,因为它们的科属底层是统一的,例如马、人、狗都是动物,就归于一[类];这与上节所举物质底层归一的道理相似。有时这统一性当求之于更上一层的科属,(假如它们是科属中的最低品种)——例如等角三角形与等边三角形,因为都是三角,作为图形是同一的;但它们于三角而论却并不是相同的。

    (丙)若为求其quot;怎是quot;而所得定义无异者,这样两件事物也称之为一。这样,不管事物或增或减,只求其不离于定义,仍还是一,例如平面图凡符合于图式定义的就应为一。一般说来,那些事物,尤其是实物,其本体在时间上,在空间上,或在定义上不可区分的,总说是一。那些不容区分的事物,只要尚未被区分,总得被称为一;例如两件事物,若作为人而论无可区别,那就同称为人的一类;于动物就同为动物一类;于计量,就同为计量一类。

    现在我们可以辩明有些事物是由于与其它成一的事物相并类或相比附而称一;但有些则因其本义而称一,如本体之为一,就是其中的一类。这个quot;一quot;可以出于延续,或出于形式,或出于定义;凡延续或形式,或定义非一的,我们也就不可以quot;一quot;计,而以quot;多quot;来计算它们了。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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