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或是贤明国王公正地颁布的,或是免于暴政和欺骗的人民一致通过的. 在这种法令不遭破坏情况下照顾个人利益,才是明智的.此外你的义务标志是关心公众的利益.为了自己得到快乐而使他人失去快乐,这当然是有失公平的.相反,取去自己的部分所有,将其转让给他人,这是具有人道主义和仁慈的意义的,由此而获得的回报的实惠是大于施给的实惠的. 这从两方面取得酬报:对方回报的利益,自己意识到做了好事. 当我们回忆起从我们得过好处的人对我们怀有友爱及善意,我们心头所产生的愉快,远非我们放弃了的肉体愉快所能比得上. 最后——这是信宗教的人所易于接受的——为了代替暂短的小快乐,上帝给予永恒的大快乐.因此,乌托邦人经过对这个问题的认真的考虑和权衡,主张我们的全部行为,包括甚至道德行为,最后都是把快乐当做目标和幸福.所谓快乐,乌托邦人指人们自然而然喜爱的身或心的活动及状态. 他们把人们的自然爱好包括在内,这是对的. 由于官能和正当理性所要达到的是任何天生愉快的事物——即任何事物,追求时未通过不正当手段,未丧失更为愉快的事物,未招致痛苦的后果——因而他们认为,任何事物,如果虽然违反自然,人们却一致不切实际地设想,以为那是使他们感到甜美的(好象他们有权改变事物的性质,如同有权改变事物的名称一样)
,那未,这种事物不但不能导致幸福,甚至还严重地阻碍幸福. 其理由是,这种事物一经在某些人身上生根,在他们心头便会留下牢固的关于快乐的谬见,无接受真正快乐的余地. 实际上,许多事物从本身性质说并不甜美,而且大部分还带有不少苦味,可是由于坏欲望的诱骗,这样的事物岂止被看成至上的快乐,简直是生命所以具有价值的一些主要原因.在追求虚假快乐的这一伙人中,乌托邦人把我先前说及的那般家伙包括在内,他们以为穿的衣服越高级,自己也就越高级. 在这点上,他们犯有双重错误:认为身上穿的衣服高级并认为自己高级,都是骗自己.从衣服的实用观点看,细毛线为什么就优于粗毛线呢?可是,好像二者高下之分决定于羊毛的性质,并非他们弄错. 他们就不可一世,相信自己身价倍增. 因此他们如穿着欠讲究时所不敢觊觎的荣誉,他们竟然要求了,好像一披上华服,就理应有荣誉. 如果受到怠慢,他们便勃然大怒.把空虚无益的荣誉看得那么重,这岂非又是同样愚蠢?
别人对你脱帽屈膝能给你什么自然而真正的快乐呢?这个举动能治好你的膝盖痛和纠正你的神经失常吗?人们从这种关于虚假快乐的观念中显示出一种奇异而惬意的疯狂,这种人自认为是高贵的,并以此自负,为自己捧场,原因是有幸出身于某祖宗的后裔,屡世享有财名——因为当今的高贵门第都不外乎此——尤其富有地产. 即使这种人的祖先不曾遗留下一方呎地,即使这种人把遗留给自己的产业挥霍得一干二净,他们还自以为完全同样地高贵.乌托邦人将其归于上述这类分子的还有一种人,如我所说过的,他们贪爱珠宝成痴,如果获得上等珠宝,特别是当时他们国中公认的最值钱的货,就俨然以天神自居. 一块宝石并非随时到处都估价很高. 所以他们如果买宝石,一定要先将其从金镶底座取下,使其本色毕露,还必须出售人发誓保证那是地道正路货,唯恐珷玦冒充真玉弄花了他们的眼睛.可是如果你不能辨别真假,冒牌宝石何以使你不会一样满意呢?
是真是假应该对你同样地可宝贵,如同是对一个瞎子呀.又有一种人以聚积多余的财富为乐事,只供过目欣赏,不肯把钱花掉. 对他们该怎样评论呢?他们是享有真的快乐抑是为虚假的快乐所欺骗?
还另有一种人,他们有不同的想法,把金子藏起来,永不使用,甚至永远不再过日,唯恐失掉金子,倒是这样的确把它失掉了. 对这种人又怎样评论呢?他们有金子不用,可能不许任何人去用,只把它埋在地里,这不是失掉它又是什么?然而他们可以对着窖藏的财宝感到十分得意,好像心上没有值得挂虑的事情了. 假设一个小偷挖去金子,主人毫无所知,过了十年后才离开人世;当金子失窃而主人还健在的这十年中,究竟金子是被偷了或是很安全,对主人有什么关系呢?在任何情况下,这批金子对主人毫无用处.沉迷于这类愚蠢乐趣中的人,乌托邦人以为还有骰子赌客(乌托邦人对这种赌客的狂病未曾目睹,仅得之传闻)
,以及打猎放鹰之徒. 乌托邦人不明白,在桌上掷骰子有什么可娱乐的. 你经常掷骰子,即使其中有一些乐趣,积久总要生厌. 至于听到一群猎狗狂吠大叫,除掉令人反感,难道反而满意?
狗追兔比狗追狗何以使你更高兴?
两者有一点相同,那就是追逐,而你只要看到飞奔就会开心的.可是假如你希望看到的是杀戮以及生物血肉横飞的景象,那么,在你面前,一只逃命的懦弱天真小兔给一只凶猛残忍的狗撕碎,这倒应该激起你的同情呀. 所以乌托邦人把打鸟猎兽的全部活动看成不宜于自由公民,交与屠宰夫去干.我在上面曾提及,乌托邦人令奴隶操屠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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