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84章 请修民法典(1 / 3)  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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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庆皇帝从冯保手里,接过了苏泽的奏疏。

    《议养象所改制及镇抚司职司疏》?

    隆庆皇帝的老习惯,遇到比较重要的奏疏,他都会先看完奏疏,最后再看阁老的票拟意见。

    这是为了不被阁臣的意见牵着鼻子,先自己看奏疏了解具体情况。

    隆庆皇帝打开奏疏,奏疏的前半段是讲的养象所的事情。

    苏泽给皇帝的提议是开放养象所为皇家动物园,允许京师士庶百姓参加,用“捐银”方式来自筹资金。

    “臣闻周文筑灵台而庶民子来,汉武开上林而百兽率舞。盖圣王御宇,必使珍禽异兽得洽天和,黎庶黔首共沐恩泽。”

    看到这两句话,隆庆皇帝嘴角就露出笑容,无论是周文王还是汉武帝,都是千古明君。

    如果是别人这么写也就算了,苏泽这一顿马屁下来,皇帝还是很受用的。

    “今查养象所蓄象十二,麒麟一头,并骅骝、犀兕之属凡三十有奇,皆先代外藩贡瑞,实为太平之征。”

    “今养象所占地廿顷,林泉幽胜,若仿灵台旧制,旬日一开,许京师父老携童稚入观。”

    捐银助饷,这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

    捐银制度从唐宋就有了,唐宋也有用捐银开放皇家园林猎场的先例。

    苏泽罗列了养象所的开销,每年光是饲养和人员费用,就差不多有六千两银子。

    如果按照苏泽的办法,第一年就能节省下好几千两,隆庆皇帝本身就对于养象不上心,开放养象所也算是与民同乐了。

    就在皇帝拿起御笔,准备批准这道奏疏的时候,他才发现奏疏还有后半段。

    这一段是关于镇抚司的。

    关系到镇抚司,隆庆皇帝坐正了身体。

    锦衣卫镇抚司是一个特殊的机构,隆庆皇帝自己不爱用镇抚司,但是他的父皇就很爱用这个机构。

    当年胡宗宪就是被抓入镇抚司大狱,在诏狱中自杀的。

    王世贞的父亲也是被逮捕入镇抚司诏狱后死亡的。

    嘉靖朝的大臣,听闻镇抚司诏狱色变。

    隆庆皇帝比起他父皇,继位过程顺利,正统性很强,政治局面也比较稳定。

    他在裕王府的时候,也饱受东厂和锦衣卫的监视,本性上也不喜欢这些特务机构。

    继位后隆庆皇帝释放了诏狱中的政治犯,将镇抚司诏狱空了出来。

    当然,皇帝自己不用,不代表皇帝就要废除镇抚司。

    这就和军队一样,四方太平不代表就要马放南山,东厂和锦衣卫就是皇权的一部分。

    但是看了苏泽的奏疏,隆庆皇帝的眉头皱起来。

    苏泽的奏疏,并不是请求废除镇抚司。

    如果是那样,皇帝直接就会驳回他的奏疏。

    反复看完了苏泽的奏疏,隆庆皇帝明白他的意图,这是要改变镇抚司的职能?

    不对,不仅仅是改变镇抚司的职能。

    隆庆皇帝现在对苏泽的套路也已经很了解了,苏泽不仅仅是要改变镇抚司的职能,是要对整个大明的司法体系动手!

    苏泽在奏疏中提出了一个概念,刑律和民律。

    谋反大逆,杀人放火,作奸犯科,此等罪大恶极的案件,是朝廷需要立刻判决的,用来正视听清民风的,这类案件就是《尚书》中“明刑弼教”的刑律。

    而民间私讼,产田纠纷,友邻不睦这类,户婚田土钱债诸事的案件,实际上并没有以上案件那么罪大恶极,所讼的也不过鸡毛蒜皮的小事,苏泽将其归于民律。

    苏泽又讲,由于京师的民律诉讼太多,以至于顺天府的案件积压如山,很多严重的刑律案件都得不到及时审判。

    而普通百姓之间的诉讼纠纷,官府也不由分说的将原告被告双方都抓入牢房,而百姓人家为了尽快把人从牢房中救出来,都要倾尽家财贿赂官员衙役。

    还有一些地方官员,厌恶百姓诉讼,用“争讼”的罪名将原告被告不由分说逮捕入狱,完全不按照《大明律》宣判,肆意加重惩罚。

    这样的结果是民间根本不相信官府,在一些地区宗族私刑泛滥,宗族外则用械斗来解决争端,官府都不敢插手。

    长此以往,严重影响了朝廷和官府的威信。

    隆庆皇帝看到这里也重视起来,刑律之事确实不是小事情,苏泽说的这些情况,其实刑部官员也已经上书讲过。

    但是刑部也没有好的办法。

    国初的时候,民风相对淳朴,地广人稀,经济纠纷也不如现在多。

    到了隆庆朝的时候,地方经济发展,户婚田土钱债诸事的诉讼越来越多,也出现了专门负责打官司的讼师,这让地方官府不堪重负。

    有些地方争讼成风,还有讼棍怂恿百姓打官司,很多明代官员都认为争讼败坏民风。

    可每次刑部也拿不出什么有效的意见。

    而苏泽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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