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官员们很难掌握判罚的尺度,即便是那些专业经济法律专业也很难给他们定罪。
这种情况似乎除了进行强力镇压以外便别无它法,至少在历史上还没有其他的成功案例。
作为后世之人弗兰茨当然可以利用自己知识去逐条驳斥他们。
然而奥地利帝国是一个不太现代化的政治实体,弗兰茨除了是皇帝以外,他还是这个国家最大的资本家。
而且任何引经据典的辩论都不如实践来得直观,只要皇室和政府的企业遵守《公平价格法》,那么所有的企业就不得不遵守。
毕竟你不卖,他不卖,还有国家兜底,民众根本不会感到恐慌,相反会或主动或被动全力支持国家的企业。
除非那些商人不做生意,不吃饭,否则他们必须遵守弗兰茨定下的游戏规则。
当然《公平价格法》只是在奥地利帝国境内生效,而且只是对于那些生存的必需品施行。
非生存必需品并不在此列,但只要能维持住生存必需品的价格,国家就不太可能乱的起来。
弗兰茨对奢侈品、娱乐消遣产品,甚至是军需品的限制都没那么严格。
还是那句话弗兰茨并不反对商人牟利,但他们应该明白尺度,并且应该知道什么可以赚,什么钱不能赚。
弗兰茨这一番操作下来,奥地利帝国最头疼的就是经济学家们了。
刚刚被英国人驱逐回国的大胡子看着奥地利帝国的报纸也陷入了沉思,虽然他认为弗兰茨并没有触及本质与核心,但他确实为民众生活的改善而感到高兴。
德意志邦联内其他国家的高层则是觉得皇帝陛下的脑子可能确实有问题,只不过是被之前的乱局掩盖了。
现在仔细想想弗兰茨的每一个举措都是那么危险且离经叛道,不过是借助了奥地利帝国强大的国力和危机的形势让其他国家不得不就范。
尤其是邦联内的那些新教国家各个都是警铃大作,只不过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新教的力量早就不复从前,内部更是派系林立。
而且相对更加注重上层路线,除了早期有一批人成功上岸进入了政府和上流社会取得过一段辉煌以外。
在之后的绝大多数时间里,新教的存在感都不及罗马教廷。
事实上此时的新教已经与底层严重脱节,对于民众的掌控力根本无法与天主教会相比。
有些国家想要依葫芦画瓢,但结果往往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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