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十五
quot;部分quot;的命意是(一)(甲)一量元所可以成为区分的;
例如二是三的一部分,在一量元中作为量而取出的,就称为为量元的一个quot;部分quot;。(乙)这只在第一义上被称为部分;因此,二称为三的一quot;部分quot;,这只能以三作为一个全体看,方能成立,倘三不作为一整体,二就不算三的quot;部分quot;。(二)一类事物不在量上作成区分,而在形式上作成若干区分,也被称为它的quot;部分quot;;因此我们说品种〈宗姓〉是科属〈种族〉的quot;部分quot;。(三)一个全体分成若干要素;或是若干要素组成一个全体,这全体就是具有通式的事物;例如对于铜球或铜立方,它们所赖以表达通式的物质,铜和圆弧或正方角,——这些要素都是这些全体的部分。(四)在定义中所赖以阐释这一事物的诸要素也是全体的部分;因此科属也可称为品种的一个部分,虽则在另一含义上,品种正是科属的一部分。
章二十六
quot;全quot;〈全体〉的命意(一)是说这个作为一个天然的整体,不缺少应有的任何部分,(二)这个包容了成为一个整体所必需包容的事物;这所包容的各事物可以本各是一而合成为整一,亦可并非各一而合成整一。(甲)以类为quot;全quot;,同类诸物原是各成一物的,但总持起来,以全类作一整体说也是真确的,例如人、马、神等本各是一生物,因此用一个普遍名词为之作成统称。但(乙)以各个不同的部分组成为一全体,延续而有外限,其部分只是潜存而未实现的事物(已实现的事物作为部分而包涵于全体之中也是可以的)。关于这些事物,其天生为quot;全quot;的较人造的quot;全quot;为高,这是我们在上面释quot;一quot;时已说过了,quot;全体性quot;实际上就是quot;统一性quot;之别格。又,诸量元之有始、中、末者,凡在各段落内没有差别的,这些量元被称为quot;共quot;。凡在各段落内位置有差异的称为quot;全quot;。再方面都具备的则既称quot;共quot;亦称quot;全quot;。
这些事物在其各个部分的位置移动后,形状虽变而本性不变,例如腊或涂料。它们就既为quot;共quot;又为quot;全quot;;因为它们具备两种特性,水及所有的液体与数是以quot;共quot;计的,人们不说quot;全水quot;或quot;全数quot;,(除了将quot;全quot;字含义予以推广。)事物作为整一而集在一起时称quot;共quot;;作为分离面独立的个体集在一起时称quot;总quot;。quot;共计quot;就是quot;这些单位的总数quot;。
章二十七
量性的事物没有任何境况可被说在quot;剪裁quot;;这必需是一个quot;全quot;〈整体〉而又能区分的事物方可应用这名词。再个被取去一个时,我们不说是quot;剪裁quot;(因为剪裁所移去的部分总是不等于剩下部分的),一般的quot;数quot;不说quot;剪裁quot;;凡说quot;剪裁quot;,怎是〈要素〉必须仍留存在剩余的部分;倘一杯被剪裁,仍必不失其为杯;但于数而论就大不同了。又,即便事物由不同部分组成,也不能说这些都可剪裁;于某一含义上讲,数可以作为相同部分组成,也可以作不同部分组成的,(如三可以说是三个一组成,也可以说是一与二组成);一般说来,凡事物其中的位置无关的,如水,都是不能被剪裁的;
凡事物可加剪裁的,必须其中要素有位置关系。而且它们必须是延续的;因为一句乐谱由不同音节组成,各音节是有一定位置的,可是这就不容许quot;剪裁quot;。此外,对一个整体的事物施以剪裁,并不是任何部分均可截去;截去的部分,不应是那个含决定因素的部分,也不是不管其位置而截去其任何部分;例如一个杯,倘穿透一个洞,这不是quot;剪裁quot;;只有杯柄或其突出的部分被截去,方可称为剪裁;一个人被quot;剪裁quot;〈截肢〉不是说他的肌肉或脾脏割掉,这是说他的手足或指被支解,而那一经解去的部分还须是不能再生。所以发秃不算quot;剪裁quot;。
章二十八
quot;科属quot;〈种族〉一辞应用于(一)事物的生殖,同型而延续的,例如说quot;族类长存quot;就是quot;生命延续quot;而不绝的意思。(二)这名词应用于生物的始祖;因此在quot;种族quot;上,有的称希腊人,为的他们是希伦的子孙,有的称伊雄人,就为了伊雄是他们的始祖,这字用于生殖者总以父系为主,虽则有时也用于供应生殖物质的母系,人们也有由母系取得其族姓者。例如我们说是quot;妣拉quot;的后裔。(三)科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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