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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可得安定的事物,也都算它是安定。同样也可与共论本体;我们说赫尔梅〈艺神〉是在大理石中,或说半线是在全线中,还没有成熟的颗粒也说这是穀。至于一事物何时可谓潜在,何时尚未为潜在,当于别处另述。

    章八

    我们称为本体的(一)是单纯物体,如土、火、水之类,和一般由此类单纯物体相成的事物,包括动物与鬼神,和它们的各个部分。所有这些都被称为本体,因为它们不为别的主题作云谓,而别的事物却为它们作云谓。(二)是那些内在的事物,虽不标指着主题,却是使事物所由能成为quot;实是quot;的原因,例如魂是动物所由成为quot;实是quot;的原因。

    (三)是那些事物中所存在的部分,凭这些部分作范限与标记而后事物才得成为独立个体,而这些部分若毁灭,那些事物也全毁灭,例如有些人说,失平面则体不立,失其线则面不成;那些人于quot;数quot;也认为有类此的本性;因为他们说,失其数则万物不存,万物皆因数以成其范限。(四)quot;怎是quot;,其公式即定义,这也被称为各事物的本体。

    这么,quot;本体quot;可有二义:(甲)凡属于最底层而无由再以别一事物来为之说明的,(乙)那些既然成为一个quot;这个quot;,也就可以分离而独立的——这里第二义并以指说各个可独立的形状或形式。

    章九

    quot;同quot;的命意(一)是从属性上说的,例如quot;白quot;与quot;文明的quot;其所同在于都作为某物的属性;quot;人quot;同于quot;文明的quot;是因为一物是另一物的属性;quot;文明的quot;同于quot;人quot;则因quot;文明quot;为quot;人quot;的属性。quot;实是quot;的同体复合应相同于各单体,各单体的实是应互同并相同于实是的复合,quot;这人quot;与quot;这文明的quot;相同于quot;这文明的人quot;;quot;这个quot;亦与那些相同。所以这些叙述是没有普遍性的;你如说quot;所有的人全都文明quot;这就不确实了;(因为普遍性出于事物的本性,而属性仅偶然从属于事物;)这些叙述只能各别应用于个别事物。quot;苏格拉底quot;与quot;文明的苏格拉底quot;可以被认为相同;但苏格拉底不能作为苏格拉底以外别个人的主词,所以我们不能象说quot;每个人quot;那样说quot;每个苏格拉底quot;。

    除了上述命意外,quot;同quot;的别一命意是(二)从本性上说的,这里quot;一quot;有几项含义,quot;同quot;的含义也就可有几项,物质可以类为一,或以数为一,或因其怎是而为一者,凡事物之由此而为quot;一quot;者亦即为quot;同quot;。所以同就是多于一的事物之quot;合一quot;,或是一事物而被当作多于一事物之合一;有时我们说一物与它本身相同,因先前我们拿它当作了两物。

    事物被称为quot;别quot;,如果它们的种类,或物质,或其怎是的定义超过了一;一般讲来,quot;别quot;之各义与quot;同quot;相反。

    quot;异quot;应用于(一)那些事物虽各有别而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同的,如于科属,或于品种,或于比拟,各有所同而不是悉数相同,(二)那些科属有别以至相对反的事物,并适用于一切在本体上有别的事物。

    在各方面有相同属性的事物被称为quot;似quot;,那些事物,其性质是相同的,以及其相同的属性多于相异的属性者也被称为quot;似quot;;一事物与另一事物,大多数的属性,或属性中较重要的能变属性(每一对成属性的两端之一)为两相共通者,这两事物亦相quot;似quot;。quot;不似quot;的含义,反于quot;相似quot;。

    章十

    quot;相反quot;〈对反〉一辞应用于相反〈矛盾〉,与对成,与相关,与阙失和持有,以及生成和消解所从发生和所向演进的两端;凡一切事物的质性,其两极可涵融于同一事物中而不能同时出现的——无论是它们的本身或其组成——被称为相反。一物不能同时是灰与白;所以灰与白的原色是quot;相反quot;的。

    quot;相对quot;〈对成〉一辞应用(一)于科属相异的属性,这些属性不能同时归属于一个主题的,(二)在同科属中其间差异最大的两事物;(三)在同一广涵事物中所可涵有差别最大的属性;(四)在同一职能中所管辖的最相异之事物,(五)事物之间,在科属而论,或品种而论,或就其自身而论,其差别最大的也可应用这一辞。除了上述数类外,凡事物持有上述各类的对成,与容受或产生,或可能容受与产生,或正在容受与产生,或是接受与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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