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甲、梦的遗忘(4 / 6)  梦的解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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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但他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而我必须说塞伯拉的论断并不成立。尽管他这么说,多数的梦并不需要过度的解析,尤其是所谓的神秘的解析,塞氏的理论和近年来所流行的理论一样,他们都是企图遮盖梦形成的基本情况,而把我们的注意力由其本能性的根源转移开来。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我能够证实塞氏的说法。借着分析的方法,我们发现在某些情况下,梦运作必须面对将一些高度抽像的观念转变成梦的难题,而这些观念是无法直接加以表现的,为了解决这问题,它不得不把握着另一组的理智材料;而这材料和那抽像观念稍为有些关联(可以说是譬喻式的),并且要表现也没有那么多的困难。对于此种方法形成的梦,梦者会毫无困难地说出其抽像意义;但是对那些中间插入材料的正确解释则需要借助那些我们已经熟悉了的技巧。

    我们是否能够解析每一个梦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要记得,在分析梦的时候我们必须对抗那些造成梦歪曲的精神力量。因此问题是,我们的理智兴趣,自律的能力,心理知识,以及解析梦的经验是否足于应付内在的阻抗。通常,我们都能够深入一些:足以使我们自己相信此梦具有意义,足以让我们惊鸿一瞥地窥见其意义。那些紧接着的梦亦常能证实我们对梦的假设。仔细观察两个连续的梦,我们常会发现甲梦的中心在乙梦中并没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反之亦然;所以它们的解析常常是互补的。以前我已经学过许多例子说明同一晚上所做的许多梦通常应该视为整体来解析。

    即使分析最彻底的梦也常常有一部分必须放置不顾;因为在解析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部分是一些不能解开的互相缠绕着的梦思,而且也不能增加我们对梦内容的了解。这部分即是梦的关键,由此伸展至无知。由解析而得来的梦思并没有一些确定的根源;它们在我们那错综复杂的思想世界中向各方向延伸。而梦的愿望则由某些特别接近的缠绕部分长出来,这就和蘑菇由菌丝体长出来的情形相似。

    现在我们必须回到有关梦被遗忘的一些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无法从那里推衍出任何重要的结论。我们已经知道清醒时刻的生命无疑地倾向于要把晚间所形成的梦给遗忘掉——不管是整个儿在睡醒后就忘掉,或者在白天当中一点点地忘却;我们也知道遗忘的主要原因是精神的阻抗,而它在晚间也早就尽其力量反对过了。但问题是,如果所说属实,为何梦会在这阻抗的压力下产生呢?让我以最极端的例子来解释(意即清醒时刻把梦中一切都忘掉,就好像从来没有梦见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这样推论,即晚间的阻抗如果和白天一样强,那么梦就不可能会产生。因此结论是,晚间的阻抗力量较小,虽然并没有全部失去(因为它仍然是梦形成的歪曲因素)。但我必定要假设其力量在晚间减弱,因此使梦形成得以进行。现在我们很容易了解阻抗在恢复全力的时候为何能把它虚弱时所允许的事推翻掉。描述心理学告诉我们,梦形成的唯一规则是:心里必须处在睡眠状态下;现在我们已经能够解释此事实:睡眠使梦得以进行是因为精神内涵的审查制度减弱的结果。

    无疑的,我们想把这点当作是梦遗忘的许多事实所能推衍出的唯一结论,并且以此为起点更进一步地研究睡眠和清醒时刻中,这阻抗的能力相差多少。不过我想在此先暂停一下。

    当我们更深入研究梦的心理,我们将发现梦之形成可以从别的角度来看。譬如说:也许那时对抗梦思表达的阻抗会回避不见,但力量丝毫不减少。似乎二者都可以促进梦的形成,并且都能发生在睡眠状态下。现在我们要暂时在这里停顿一下,待会才再继续讨论(请见本章丁节)。

    我们现在必须考虑另外一些反对我们解析梦的程序的意见。我们的方法是,把所有那些平时指引我们的有意义观念弃之不顾,然后把注意力集中在梦的某一元素上,记下不由自主浮现和它关联着的任何观念。过后再更换一部分,又依样画葫芦地重复一次。不管思潮往哪边走,我们都让它发挥,并且由一个题目转移到另一个上面(虽然自己并没有直接地参与),但我们有信心在最后得到梦所源起的梦思。

    反对者的理由如下:梦中某一元素能将我们带到某处(即带来某些结论)丝毫不值得惊奇;因为每个观念都可以和某些东西相关联,值得惊奇的是,这些漫无目的,而且任意的思想串列怎能导出梦思来呢?很可能是自我欺骗而已。我们一直跟随着某一元素的联想,然后为了某些理由而中断。接着再遵循第二个元素的联想。在此种情形下,原来并不受拘束的联想会愈来愈窄。因为我们脑海里仍然浮现着原先的思想,所以在分析第二个梦思时,我们很容易捉着和第一道思潮相关的联想。然后竟然欺哄自己——认为已经找到一个连接梦中两种元素的思想。因为我们任意地把思想连接在一块(除了正常那种由一思想移形到另一个的情况以外),最后必须会找到许多我们形容为梦思的“中间思想”——这是没有保证(即不知是否真实)的,因为我们不能知道梦思究竟是什么——而且认为是相当于梦的精神替代。但这整套都是任意捏造的;不过是一种富有技巧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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