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随笔,与君分享。(2 / 3)  调教大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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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还不算错的东西宁可不用,也不拿来招骂。

    再于是乎,历史文就成了,一条越走越窄,越走越没新意的“大分类”。

    读者以当史,作者不敢施展拳脚。放飞想像力。

    也就形成了今:

    十男九穿越,还有一个是扑街。

    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穿古若从商,纯属脑灌浆。

    等等等必需的套路。

    禁锢了作者的思维,也禁锢了读者的眼界。

    其实,我们跳开所谓的历史常识。用客观的眼光看古人。傻吗?比猴儿还精!

    刻板吗?一点都不木讷。

    还是举几个例子吧。都是今在书评区看过的。事先明,没有对喷的意思,咱们心平气合的来一回“学术讨论”。

    比如有一个读者,吐槽主角下至圆之,就自配涯州,太过牵强。他打断了皇族的腿都没事。疯疯颠颠也没事儿,就一个下至圆就不行了?

    兄弟,我给你一个事实。

    元末宰相脱脱所整理的《宋史》全书一共: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

    本纪就是两宋皇帝的日常还有国家大事。这个自然不用,是要第在第一位的。

    志,则是介绍两宋的地理文、礼乐仪卫、选暗官制,食货兵守等等的文献。

    表,和列传这里不提。

    只这个志。包括了两宋的方方面面,那么地理、文、礼、乐、仪、卫这些介绍,哪个排在首位呢?

    文!!文居首、律历其后。

    这样一,你可能就明白文在古代,至少是宋朝的重要性了,也应该理解“下至圆”这句话的分量有多重了。

    再比如,种马。

    好像吐槽这个的还不少(多为女性读者)。

    种马吗?一百八十五万字才有孩子,一百八十五万字才刚要主观开荤。这特么要是种马,我也是没招儿了。

    这是一部男人书,全书写到这里,我敢保证,女性角色把对话、表情动作都加一块儿,绝超不过五万字。还种马。

    哦

    你们可能会,都四个了,还不算种马?

    好吧,如果这算种马,那么我告诉你,要是按照你们的逻辑去考究,主角还必需种马

    因为在古代,一夫一妻那是平头百姓的事情,要是有钱人,士大夫,皇亲国威一夫一妻,那特么事就大了!

    就算男的再爱自己的老婆,不想纳妾,老婆都不干,不跟你一哭二闹三上吊,算你抄上了。

    因为不管男人愿不愿意,不纳妾对于正妻来,就是她责任,是失德,是善嫉。是要被人唾骂的。这个锅正妻就算不想与人分享自己的男人,她也不想背。

    失德的后果不光是名声不好,而且还有实际利益的牵扯。因为失德是“七出”之罪,哪惹男人不高兴了,随时可以评这一条休了你!

    当然,七出三不去。如果你有“三不去”保身,你不用怕这个。但这毕竟是少数,多数正妻是不敢失这个德的。

    再比如——“日”

    我可没骂人啊,我只是“日”这个字。

    有读者挑毛病,古人听得懂‘日’?太出戏了,带了一波好节奏。

    那么咱们来日这个字。

    到日,不得不提另外一个字“肏”

    这个字不太文雅,不过一般“有点学问的”男人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读“a”四声。字如其意,入肉

    可是,古时这个字却不读‘a’。

    读“ri”。

    许多古籍,还有《康熙字典》都有记载。而且意思和现在的“日”相同,都是粗话。

    有意思的是古人还用它来形容别的。

    “肏攮(nang)”就是粗话里的“吃喝”的意思。

    原文中,苍山要是写“肏!”那以现在的读音,就太直白粗鄙了。所以还是“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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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坊巷御街,自宣楼一直南去,约阔两百余步,丙边乃御廊,旧许市人买卖于其间,自政和间官司禁止,各安立黑漆杈子,路心又安朱漆杈子两行。中心御道,不得人马行往,行人皆在廊下朱杈子之外。杈子里有砖石砌御沟水两道”

    这段文字节选自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原文。

    用来回答一位创世书友的疑惑,我在书中描写开封繁盛的时候写到:御街宽余百丈,他认为不可能,现在也没三百米宽的马路,古时怎么可能?

    只得拿古人的牙慧来回答。

    孟元老在文中道:“约阔两百余步。”

    古时的一步,是左右脚各行一步,也就是现在的两步。标准是一点五米,换算下来,正好三百多米,百丈有余。

    这不是苍山胡编乱造,最多只能算孟元老吹牛逼。如果他写的是假的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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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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