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了一面,倒是个爽朗的姑娘。”
乌默克急忙道道:“太后娘娘,贾三姑娘既然是在宫里伺候的,这恐怕有些不大好……”
康熙摆摆手:“这不碍事。”
于是乌默克就挠挠头,呵呵笑道:“太后都说是个爽朗的姑娘了,想来是能适应大漠的生活的,那奴才就谢过皇上和太后了。”
黛玉眨眨眼,怎么这就定下来了?想想原著中探春也是远嫁他乡,也是做的王妃,心里不由得惊叹,看来探春的命运还真的是顽固难以改变啊。不过看情况,乌默克郡王对探春的印象不错,而探春也是个擅长经营的,想来嫁过去的日子不会太过难过。倒是比原著中,成为战败和亲的对象要好得多。
在宁寿宫用过午膳之后,黛玉就带着儿子和胤禛一起回府了。
马车上,黛玉面上带着些愁容,“爷,你说我今天是不是不该带三妹妹过来?如果她没有送我去宁寿宫就不会碰上乌默克郡王了,也就不用嫁去蒙古了。”
胤禛拍拍她的手,“乌默克这人还是比较靠谱的,既然是他自己看上的,想来会善待于她。贾探春能够嫁给郡王做侧妃也算是高嫁,总比留在宫里孤独终老或是给皇阿玛做妾来得好。”
那是当然了,给康熙做妾是最下下之策,不过要远嫁蒙古,可能这辈子都不能回来中原,这代价是不是太高了些?黛玉叹息道:“虽说乌默克郡王身份高贵,探春嫁给他是高攀了,可是这蒙古各方面的条件都比京城里要差得多,特别是乌默克郡王的部落在漠北,远离中原,条件比漠南都要差上很多,也不知道探春过去习不习惯,而且这一去恐怕就难有回京的一日了……”
满汉女子大多宁愿低嫁也不愿意去蒙古的,而且嫁去蒙古,便是高嫁,恐怕也无法给家族带来多少利益。实在是太远了!
“你呀,就是操心太多。”胤禛说:“各人有各人的命运,便是你今天没有带贾探春过来,又焉知她往后的命运不会更悲惨?”
黛玉沉默了,胤禛说得也是,原著中探春的命运不是更加的让人惋惜么?现在嫁给乌默克,至少前面几年的宠爱是少不了的,就是日后,看在胤禛和她的面子上,想来乌默克也不会太过亏待于她。
黛玉握拳,“爷,咱们将来把水泥路修到漠北去吧!”
胤禛有些黑线,玉儿有时候也太过重情了一些……
黛玉还在非常起劲的试图说服胤禛,她道:“蒙古那边历来就不是很安稳,如果修好了路,朝廷大军可以更快的抵达****地区,岂不是可以更快的将那些野心分子平定?”
“可是相应的,蒙古人想要南下也更方便了……”
黛玉翻了个白眼,“爷您想啊,从秦朝开始历朝历代都喜欢修长城,可是这长城又能起到多少作用呢?国富民强的时候,便是没有长城,也没有外敌敢入侵。而国力衰退、民不聊生的时候,便是有长城,也没有挡住入侵者的脚步。所以说,这些外在的东西只能起到一个锦上添花的作用,真正要让国家安定,只有加强自身内部的实力。同理可证,这路修与不修都不会影响蒙古那边和朝廷的关系,除非是朝廷自己出了问题。”
“狡辩!”胤禛捏了捏黛玉的脸,眼中却流露出思索的神色,黛玉就知道他是听了进去。
黛玉继续道:“想当初秦灭六国,何尝不担心六国反弹?可千百年后,不一样成为了一个统一的国度?如今朝廷顾虑着蒙古,不过是因为蒙古和中原的人在性格、生存方式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那么,何不将蒙古改变成好比江南一个行省那样的存在呢?如此一来,蒙古就不那么可虑了。”
“这要如何做?”
黛玉神秘的一笑:“通商!”
“通商?”胤禛不明白,只一个通商如何就能消灭蒙古的威胁?
黛玉说:“游牧民族之所以战斗力强,就是因为他们生存的环境比较艰难,因此,养成了他们的一身彪悍之气以及强悍的武力。如果说让他们的生活变好了,让他们不用和大自然进行斗争,也不用和狼群野兽什么的进行搏斗,那么他们还能拥有这样强大的武力吗?”
“加强中原和蒙古之间的商业往来,开发蒙古的皮毛、奶酪等的商业价值,让蒙古人能够赚到钱。并且慢慢培养他们的经商意识,这样一来,即便因为天灾人祸的原因偶有一年减产,也能通过商业贸易来维持生计,而不是一遇到问题就想着南下抢掠。而要加强商业贸易,就一定要修好路!”
“再说了,当初成吉思汗不是打到欧罗巴去了吗?蒙古人是成吉思汗的子孙,很应该继承大汗的意志,重新将目光看向西方,那里有广阔的土地,有丰美的水草,更适合放牧。南下中原却只适合种植,这和蒙古人的生活习性也不相同嘛。”
“如果蒙古人真的放眼西方了,朝廷可以给与支持嘛,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武器也可以给武器。当然,朝廷投资这么多,蒙古人在西方有所收获也应该让朝廷分杯羹是吧?找点事让蒙古人做,就不会心心念念着江南的肥美水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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