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认真地说:“我觉得我快要死掉了,熬了一个通宵,想睡睡不着,痒得发疯了,要是烧再起来我就从这儿跳下去算了。头一次体会到身体崩溃的感觉。”她说:“你先躺一会儿,我收拾一下出去吃饭洗澡看病。”我说:“出去洗澡?”她说:“对啊,我这儿怎么洗?没法洗。在离开之前我得洗个澡。”我说:“哪儿洗?”她说:“市区有不错的浴场。”说罢走下床垫。我一把抽走地板上的菜刀,递给她,“把这个带到厨房去。”她拎起菜刀看了看,只说了一句:“邻居的菜刀以后不要拿。”
我半躺在床上等她,听见门外刷牙洗脸的动静,趁这个工夫给自己抓痒,过了一会儿她走了进来,看看我的脸,说:“哦,还没睡着啊,我们出门吧。”我揉眼睛。足足揉了有半分钟,好让自己把即将崩溃的大脑给夯实了,然后从床上站起来,跟着她出门。
她带着她的旅行箱,我说:“被子不要了?”她说:“没错。”这就下楼去,旅行箱的滚轮在破碎的水泥道路上发出奇妙的节奏声,像某一首歌的开场。看她的样子,步履轻快,如在云中,我却完全是另一副模样。说我被人敲过一锤子也不为过。
我们在新村一角的小摊上喝豆浆。隔壁的小学里,大喇叭放着“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越过围墙看到花团锦簇的教学楼,我问她:“今天什么日子?”她掏出手机看了看,说:“果然是儿童节。”
“好日子。”我说。
确实,天气像是被预约过的那么晴朗,出逃也好,庆祝也好,嬉戏也好,都是好日子。这种天气让我的身体稍微舒服了一点,想到这里身上又痒。她问:“好点了吗?”
“没好。”
“我的意思是,更厉害了吗?”
“也没有,老样子。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挠挠屁股可以吗?”
“随便你。”
我们猜硬币,到底是先去洗澡还是先去医院,最后我赢了,我主张先去洗澡。她说:“我是无所谓的,我巴不得先去洗澡呢,你挺得住吗?”我说我已经好几天没洗了,就算去医院,也不想冒着一身的汗臭味给医生看我的胴体,他会以为我是个农民工。她叹了口气说:“胡诌吧。真想带你一起逃亡。”
我们去了市中心的一家浴场,去的路上我没怎么说话,心里嘀咕着,到底为什么要洗澡呢?也太古怪了。她适时地解释道:“现在去的大浴场,以前是我爸爸的工厂,我就是在那儿被推下去的。”
“这倒是出乎意料。”我说。
出租车停在浴场门口,不必费神去描述了,什么浴场都是差不多的,无非堆砌一堆名词,雕塑立柱水池马赛克瓷砖等等。从外观来看,丝毫没有工厂的气息,一切已被推平、重建、粉饰。这个充斥着古罗马的哥特式巴洛克风格的包豪斯建筑怪物就耸立在我眼前,它的真实内在应该是一幢工厂的办公楼?
我走进男宾部,她走进女宾部,相约在餐厅见面。不料我刚脱完衣服就被一个服务生给堵住了。说我有烈性皮肤病,不能洗。我穿上和服和沙滩裤去餐厅,把香烟打火机揣在兜里。经理亲自在前面带路,大概深恐我瞅冷子扎到浴池里,变相地监视着我。他带着我上了三楼,这儿是商务区,有电子游戏网吧桌球录像,玩了一会儿,抬头看见经理还在,我故意说:“其实我是红斑狼疮,不传染的,就是卖相太难看了。”
于是连雅间都不给洗了,经理一直跟着我,随我吃随我玩,就是不给我下水。打了半个小时的电子游戏,我觉得有点不舒服,跑到休息厅里要了一杯白开水,躺在四十五度角的沙发躺椅上,吞下最后一粒退烧片。经理愁眉苦脸地注视着我,这药片显然让他联想得更多。我说:“像我这样你们应该一拳打出去才对啊。”经理说:“您别开玩笑了,我们毕竟不是黑社会,像您这样还敢大模大样出来招摇的,肯定是有来头的。您就别下水,也别上去找小姐,成吗?我叫你爷爷,成吗?”我说:“你太客气了!”
后来在休息厅里,咖啡女孩穿着近似的一套衣服走来,她说:“你好像没洗过嘛,头发怎么还是这么乱?”我说:“没洗,一身红斑狼疮,你看经理都陪着我呢。”经理转过头去看她,她嫌恶地说:“看个屁,我又没有红斑狼疮。”
我主张先去洗澡的另一个原因是不想在澡堂子里和她告别。任何告别,任何场所,大概都比澡堂子里强一些吧。我说:“洗完澡,应该亲亲热热地回家,而不是说再见。”她点头同意,于是拖着箱子去医院。显然,医院也不是一个很好的地方,但我们别无选择了。
我去皮肤科挂了号,被医生诊断为药物过敏,拿到了一马夹袋的药品,中药,西药,内服,外用,全是抗过敏的。到黄昏时,我和她喘着气,伸长舌头瘫坐在医院的长椅上,我把腿伸直了,她把腿架在旅行箱上。不久过来一个穿保安制服的人,勒令我将腿收回,因为有很多腿脚不便五官失灵的病人可能被我绊死。
我们两个,开始数马夹袋里的东西,接着又把所有的药品说明书看了一遍,我把所有的药按剂量吃了下去。时间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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