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6.减省粮料钱(2 / 2)  大唐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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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签订的“分税定额”却不变,每年交给度支司的还是那么些钱,节约下来的全都入了定武、义宁、奉义等军的私库,高岳和韦皋又利用这些钱大肆开织造、酿酒、种棉等,钱滚钱是越来越多,可半文钱也没到国库当中啊!窦参强烈建议,高岳必须要把经界法后的砧基簿抄录份交到户部来,另外高岳也必须配合朝廷,重新调整兴元、凤翔的两税“三品”(上供、留使和留州)比例,争取把多出来的钱财大部分上供到京师来,而不是自己留占私用。

    皇帝很犹豫,就对窦参说,高岳的这些收入,多是税商所得,朝廷不好跑去索要。

    毕竟这个时代,朝廷的收税基准主要还局限在土地、人丁,最多还加上盐、酒、茶等间接消费税,对商业活动的正税能力不足。

    窦参针锋相对,说高岳砧基簿里也有对商、廓坊各户“人丁、资产”的详细统计,朝廷户部只要拿到他的砧基簿,便万事大吉。

    “卿所言甚善,然则......”良久,皇帝开口说了这么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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