叨吧,我听着呢,今天,我不犟嘴。
最近老丁也心气儿不顺得很,跟姜晔不同,姜晔独自一人默默承受,老丁却一心想要转嫁给别人。
前阵子,老丁曾经找姜晔要过案子。
老丁当时是这么跟姜晔说的,说他做了十几年的刑事案件,早做腻了,也想试试经济案,想跟姜晔合作一把,让姜晔了解了解自己的业务水平也不差。
姜晔听老丁说的恳切,手头恰好有个顾不过来的案子,是龚总公司的,就给老丁了。
老丁主动提出:“咱俩合作的案子,也按所里的惯例走,代理费你一半我一半。案子我来主办,遇到我不懂的,我再来请教你。”
姜晔答应了。
当时老丁还提出,案子登记在他名下,等所里结算时,以老丁的名义提出来,然后再支付给姜晔。
姜晔也是心大,本来律师合作的案子,就应该登记所有合作律师的名字。但是姜晔不太在乎这个,她是个磊落之人,从不亏待别人,也不预想别人是否亏待她。
如今案子审结了,代理费也应该结清了,老丁却黑不提白不提的,迟迟地没有任何说法。
姜晔心想,怎么着,这还得我找你去要啊?
老丁太不了解姜晔了,他本以为姜晔一贯大气,又面子矮,不会主动提起此事了。
可是,那姜晔却是个别扭之人,不管别人是对她好,还是对她不好,她都会照样“奉还”的,她才不会让别人“得逞”呢。
所以姜晔果断地去找老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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