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二章(2 / 3)  君莫思归续——似是故人来(GL)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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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怎么办怎么办!头一次遇到这种失控场面,手足无措。

    “胡狼,就你那点水平还好意思出来泡妞?”

    刺眼的灯光骤闪,一辆摩托停在身后。雌音明显,车手却是个女人。

    双臂环抱靠着车子站定,路灯将她身影拉得很长。“上次摔得还不够惨?”

    “死三八你别太过分了!”一个小平头挥舞着拳头,“上次赛车分明是你耍诈,要不是最后你挤那一下,我哥他会撞上去吗!今天你要是不给个说法,哥几个非砸了你的车不可!”

    “有本事就砸。”

    “别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不敢揍你!”

    “够胆子就揍。”

    “你!”

    “好了。”貌似头头的那位终于发话了。“musa,上次的亏我认了,一码归一码,下周的比赛,还希望你能准时来。”

    “这才像句人话么。”

    “不过,现在的事似乎就与你无关了吧?”

    “胡哥,我这可是为你好。”她笑,“你正在骚扰的这位,可是位大律师。你不怕转脸告得你倾家荡产?”

    “你真是律师?”

    我骑虎难下,只好死撑。“你们再不走,明天就等着收律师函吧。”

    “哥,别听这女人瞎掰扯!”

    “闭嘴!”胡狼看看我,又看看她。“好,既然是你朋友,我给你面子。我们走。”

    “算你狠!”小平头开出不远一个甩尾,恶狠狠比中指。“有种你以后都别输!”

    不过片刻,人烟散尽。

    “刚才的事,多谢你了。”我惊魂未定,颤声道谢。

    头盔摘了下来,很自然地左右甩甩头发。昏黄的路灯下一双清透的黑瞳迎面撞来,眉毛修饰地利落飞扬。

    她略比我高些,皮肤雪白,夜风中夹着头盔的样子帅气漂亮。

    “是你?”我想起来了,那晚在便利店忘记带钱的女孩。应该就是她吧。

    无须刻意记住,只因她辨识度太高。

    她扬眉,疏朗一笑。“是我。”

    第六章

    意外遮掩不住,这样想来,我与她还真算有缘。

    “你的车?”

    看一眼给我惹来如此麻烦的grancabrio,深感无奈。“不是,是我朋友的。”

    “男朋友?”她笑。

    几乎是本能地反驳:“当然不是!”

    “哦,那是女朋友。”

    “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我也笑了。“是好朋友。”

    “女的好朋友,我没说错什么呀。”她的眼睛夜色中熙熙发亮。“车子不错,不过,不太适合你的气质。”

    “呵呵,当然不适合,我的气质最适合自行车。”

    “说什么呢。”她被逗乐了,“我是指,这车太高调了。而你,是个低调的人。”

    明明只是第二次见。我对她好感上升,“对了,你刚才怎么会想到说我是律师?”

    “你不是吗?我上次看到你的胸牌,你在律师楼工作。”

    “那你一定少看了两个字。实习。”原来是工作证出卖了我。

    “哈,有什么关系呢。”她耸耸肩,笑。

    我其实很讨厌中国人学外国人做这种耸肩的动作,明明不是那个语言环境,也没有共通的民族幽默,硬生生模仿过来便总觉有些不伦不类。可不知为何这个动作由她做来却没有一点做作之感,就如她方才甩头的动作一般自然、利落。

    “你的名字很特别,看一眼就记住了。”

    “特别奇怪是吗?”

    她又笑了。她一定是个很爱笑的人。“不,是特别特别。”

    夜风飒飒,面对初初相识的陌生人,终究是不善言辞,“我,得回去了。”我指指腕上的表。

    “ok,走了。”她了然地点头,跨上摩托,戴上头盔。

    还来不及再次道谢,她却已然发动了车子,摆摆手,轰一声消失于视野中。

    真是率性的女子,率性得令人艳羡。

    那晚回到家里我才想起忘记问她的名字,在这偌大而冷漠的城市里,短短几天内被我三次遇上的人,总可以归结到缘分那一栏里去。

    只好安慰自己,若真是有缘,总会再遇见的。

    每晚再困再累也要坚持去做的事,打开电脑,泡一杯浓茶,静静回顾年来的点点滴滴,抑或当日所感。

    第六百九十五夜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不被祝福的恋情,没有结果的思念,就算知道这些,可我还是无法忘记与你有关的一切。熟悉的香味,疼痛的触觉,所有因你而生的苦涩酸甜,冷暖情仇。是否,你还记得?

    往事斑驳,心已生尘,愈是擦拭愈见模糊。得而无望,舍又不忍。

    心事就像夏日里疯长的野草,早已将我缠绕窒息。外头的万家灯火,不堪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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