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悯的望着夏侯兰流血的手臂,摇头叹道:“你还太年轻。”
真的太年轻,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李安平好像还是一个百夫长。整日面对胡人铁骑的冲锋,和现在的芜城步军比起来,那时候才是真正的前线。
战争洗礼了一个人的成长,李安平数不清自己的身上的刀疤伤痕,但却清楚的知道自己立过多少战功。他不知道自己砍过多少胡人的脑袋,但却知道自己躲过多少次凶险的袭杀。
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更加懂得,只要能够胜利,只要能够战胜敌人,只要能够保住性命。
无论手段多么卑劣,那也是成功的一种途径,而且这种途径光明正大没有丝毫龌蹉,在李安平看来格外神圣。
手中借着刀势扬起的漫天秋叶,这是他在很早的一次征战中领悟到的。那时候他被三百漠北狼骑包围,他借着秋色来到关山梧桐林。
那里漫天秋叶雨露生寒,层林尽染。
那一刻,他格外兴奋,刀势撩起的片片秋叶,迷乱了敌人的阵脚。他就在秋叶中闲庭信步,没有半分不适。
长刀撩起,就是好大一颗人头,滚落到湿润的大地上,鲜血灌溉梧桐林,漫天秋叶似乎更赋萧杀。
那一日,漠北三百狼骑,尽斩于刀下。
秋风袭人,狂杀百草。如今秋意正浓,他怎能错过狂杀百草的好时节?(感谢书城小朋友‘巅峰陈’的推荐,存稿君正在苟延残喘中,过几日会恢复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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