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子上变成一把短枪。
最里面放的是一把鲨鱼皮鞘的短剑,大概有尺许长短,刘季把那短剑拿在手里,感觉轻飘飘的,一按绷簧,那剑顿时从鞘里弹了出来,剑一出鞘,那剑身带的寒光似乎割裂了空气一般,让几个人觉得身上的皮肤生疼生疼。
刘季把剑拿在手里,挥舞了几下,剑碰到了大理石的桌面,顿时犹如碰到了豆腐一样,直直地切了进去。
“好剑!”郭老四一挑大拇指,心里暗想,要是那晚遇到那枭面血尸的时候有这把剑在,估计那怪物也得顾忌几分。
“剑名鱼肠,枪名暴雪。”徐克一脸肃穆地说,“都是我徐家先祖沙场遗留下来的兵器,饱饮鲜血。我听曹家人说过,窑里有的怪物也怕这惨烈之气,因此它们也是古怪东西的克星。这次就送给几位防身了。”
常盛一把想抓起那棍子,没想到自己单手近两百斤的变态举力却没有起到作用,他红着脸双手合力才算把棍子拿了起来,舞动了两下,心想,这般重量,在沙场上要什么神力才能支持得住?
四个人出去吃了一顿饭,徐克又把三个手机给了三人。这是特别定做的机器,只要机器在,不管什么地方都保证可以联系到自己。
三个人上了一辆徐克改装过的切诺基,全套动力其实已经换成了悍马,只是这下窑的事情不能过度张扬。何况,这次要去的地方可是蒙古人心目中的圣地。
常盛开着车,郭老四和刘季的目光盯在了驾驶台上那输入到车载计算机里的羊皮卷上,徐克和郭老四已经做了研究,上面有一个鲜红的箭头,指向了他们的目的地!车子出了北京,继续向北开去。
诺索夫五个人收拾得相当利索,他们的身上换上了一身特殊材料制作的保护服,看上去有点像美国漫画英雄蜘蛛侠的战衣。在北京郊外的一片空地上,曹魁站在他们前面,看着一架私人的小直升机从天而降,除了驾驶员的位置,剩余的空间正好能坐上五个人。
诺索夫满意地点点头,对曹魁说:“你们尽量快点,找到黄龙佩就马上赶来。不然,也许我们就自己拿着宝藏离开了。”这厮倒也真够无耻狡诈,现在听来是玩笑,可是真的被他们得了手,一定会自己携带着宝藏离开,就算到时候行内说起来,人家也是事先告诉了你曹家,到了那个时候,可不就只是玩笑话那么简单了。
看着直升机远去,曹魁冷笑了几声。黄龙佩,这东西我上哪里找去。就算我知道刘伯温在哪里定居留了后代,可是刘家的本事难道掐算不出来我的目的,还是放你们先去探探风险,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再对刘家下手也不迟。
他拿出电话,低低地说了一些什么,满意地笑了起来,根据家里的安排,自己的人早就到了那个地点。
山雨未至,风已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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