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讲给空气的。
拐过了那道门口,发现几个小服务员都躲在里面。我很诧异:“你们躲在这里做什么?”
“我的乖乖大哥呀,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呀?”我更纳闷了。
“你怎么带来个疯子吃饭呀!”那小服务员反而对我的行为更好奇。
“疯子?不,刚才是她讲话情绪有些激动而已,你们别怕。”
“什么呀,她不就是姓张吗?她就住我们村的,这里没有人不认识她。你没看见所有的客人都吓走了吗?自从她丈夫死以后,她都疯了一年多了。”
“什么?”我瞪大了双眼。这,我和疯子讲话,我拉着疯子飞跑,我帮疯子报案,再陪疯子一起吃饭,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吧。
“没错的,她是受刺激以后得的精神分裂症。她丈夫刚死那会儿,她还在市精神病院住了几个月院呢。后来据说病情稳定了,才又回村子里来。她经常一个人黑灯瞎火的到公墓上去,行为怪怪的,村里人见她就躲。刚才你进屋的时候,我们没注意你领的是她,等着大家瞧清楚了,哪还有敢在这儿吃饭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手一直在发抖。如果说我具备一定的勇气敢向鬼挑战的话那是因为我没见过鬼,只是一直在怀疑鬼的存在,但我从来不怀疑精神病人的存在。其实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不是鬼,而是人——就是这种你不能预测出她下一秒会做什么事情的人。
窗外传来了刺耳的警笛声音,不用说,是我报案引来的那些警察。我现在尴尬万分。如果张淑清是个精神病患者,那她刚才说的什么有人非礼她就可能只是一个谎言。那怎么办?我怎么和警察解释?说我刚才碰见了疯子?
两个警察已经破门而入了,表情十分严肃:“是哪位报的案?”
我垂头丧气地答应了一声:“是我。”
我不知道接下来的几分钟我是如何向他们解释的,我的语言颠三倒四,失去了起码的逻辑性。基本听了个大概,领头的那位警察问:“那个女人呢?”
“就在那里。”我向外屋靠墙的那个桌角一指。
“哪里?”
我顺着自己的手指方向看去,座位上空空如也,只留下两个杯子和半杯饮料。
要知道报假案可不是闹着玩的,弄不好要拘留。我慌了手脚,嘴里嘀咕着:“明明刚才还在那里呢,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
领头的那个警察对我横眉冷对,眼里就要喷出火来。我吓坏了,根本不敢直接面对这样的目光。
“冯队,冯队。”警察手里的对讲机传来呼唤音。
那个领头的看来就是冯队,他按下对讲机的发言按钮:“我是冯队,请讲。”
“案发地点我们已经找到,两名青年男子已确认死亡,请速前来现场。”
“收到。”
放下对讲机,冯队把难看的脸色收敛了一些:“还好找到了案发现场,要不报假案有你好受的。”他用目光扫视了一下这个饭馆,快步走出门去。我脸色惨白地跟在后面。
出了门才发现,外面热闹异常,全村的男女老少基本都出来了,围在大街的南北两侧。门口停了两辆警车,一辆依维克一辆桑塔纳。
我听到了村民的指指点点,他们可能以为我是公安局抓到的坏人。我甚至听说有人在说:“多可惜呀,这么小的年纪。”
我的脸在发烧,从小到大没有受过这样的误解。我不住地扬起双手和警察说话,我想设法让人们注意到——我的手上并没有手铐,而且我在和警察聊天。
再往公墓方向走几百米之后,前方人山人海。虽然警察拉了警戒线,还是不断有人涌过去看。
我现在摇身一变,从刚才的嫌疑犯变成了有特别身份的人。因为我可以大摇大摆跟着警察从警戒线走进去,看他们看不到的东西。我得意的表情很快就僵在了那里,我看到了从来没看到过的可怕场景——一个临时架起的探照灯下,两个死尸躺在地上,手里还各紧紧地握着一把刀。每个人的身上除了泥就是血,遍体鳞伤。最恐怖的是他们的表情,都是瞪圆了眼睛。我注意到这两个人长得都非常有特点,一个人脸上有道长长的刀疤,另一个人是个秃子。脑中回忆起晶晶当时向我哭诉她被人污辱的过程时,特意提到了两个匪徒就是这幅尊容。不用想,一定就是那两个人,今天他们自相残杀死在这里真是罪有应得。因果循环天理昭彰,坏人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报应的。不知道晶晶现在在哪里,如果她看到了这一幕,仇人已死她也终于可以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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