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章 字灭痕无(十)追凶【二更】(2 / 2)  天龙不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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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而且酒对她来说是可喝可不喝的,于是只对乔峰叮嘱道:“你外貌是全变了,但一说话,一喝酒,人家便知道是你,所以你得少说话、少喝酒。”

    乔峰点头道:“嗯,是,是,话要少说,酒须少喝。”

    这一路南行,他果然极少开口说话,每餐饮酒,也不过两三斤,稍具意思而已。

    从当天晚上开始,东方不败就在每曰夜间住店之时,命店伴取过纸墨笔砚,放在自己房间里的桌上,剔亮油灯,然后就全力以赴、专心致志地翻译起《易筋经》来,常常熬到三更天才躺下歇息。

    说起这本《易筋经》,那可是大有来历的。

    相传天竺和尚达摩为传真经,只身东来,一路扬经颂法,后落迹于少林寺。

    达摩内功深厚,在少林寺面壁禅坐九年,以致石壁都留下了他的身影。

    达摩会意后,留下两卷秘经,一为《洗髓经》,二是《易筋经》。

    《洗髓经》为内修之典,归慧可,未传于世。

    《易筋经》为外修之书,留于少林,流传至今。

    书名中的“易”字,是变通、改换、脱换之意,而“筋”指筋骨、筋膜,“经”则带有指南、法典之意。

    《易筋经》就是一本记录了通过修炼丹田真气打通全身经络、改变筋骨之内功方法的奇书。

    北宋景德年间道原所撰的讲述佛教禅宗传法谱系的《景德传灯录》中的《达摩传》有一段达摩与诸弟子的对答,达摩对诸弟子的答语,评价为“得吾皮”、“得吾肉”或“得吾骨”,只有对慧可的评价最高,说是“得吾髓”。

    所谓得皮、得肉、得骨、得髓都是一种“譬喻”,并非实指,不过是比喻对其禅法的领悟程度。

    这篇文章从达摩说二祖慧可“得吾髓”这句话衍生出达摩把《洗髓经》传给慧可之论,并且强调说并非“漫语”。

    至于“易筋”,此序强调“筋”对“连络周身,通行血气”的重要姓。

    在《易筋经》正文《总论》中,交待“易”是“变化”的意思,“筋”指人身的经络;认为人之身有内有外,“洗髓”能“清其内”,“易筋”是“坚其外”,“洗髓”、“易筋”之后,就可以体证佛道,得享高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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