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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王国据《明史胡惟庸传》记载,洪武十三年,明tai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和谋逆罪处死胡惟庸等人,而“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

    所谓胡惟庸“通倭”,“暴露”于他死后六年的林贤案。

    林贤案的官方描述是:

    “前明州卫指挥林贤帅兵守御,以备东海防倭。不期指挥林贤当在京随驾之时,已与胡惟庸交通,结成党弊。朕责指挥林贤就贬日本。居三年,惟庸暗差私往日本取回,就借日本国王兵,假作进贡来朝,意在作乱。其来者正使如瑶藏主、左副使左门尉、右副使右门尉,率精兵倭人带甲者四百余名,倭僧在外。比至,胡惟庸已被诛戮,其日本精兵,就发云南守御。洪武十九年朕将本人命法司问出造反情由,族诛了当。”

    但这些罪证,在胡惟庸案发之时,并没有浮出水面,也就是说,这些是不是真的,还很难说。说到这里有人会说,不是还有一个涂节告密么?这算是一个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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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节是胡惟庸的心腹,他的告密应该可信!但记载涂节告密的《明史;;胡惟庸传》说,在涂节上变与商嵩告密以后,朱元璋便逮捕胡惟庸。而据《明tai祖实录》记载,四天前,也就是正月甲午,中丞涂节已经告胡惟庸谋反。但据记载,胡惟庸逮捕后,正月初六,案子居然审明白了,群臣报告,胡惟庸忍受不住酷刑,承认有罪,按照大明律法,要处以死刑!但是,一时找不到罪名,最后的罪名被定为“枉法诬贤”、“蠹害政治”!而陈宁则是胡惟庸的同党,受到同样的惩罚。

    《明tai祖实录》记载,赐死胡惟庸的第二天(正月初七),朱元璋就迫不及待地召集文武百官,说了一番义正言辞的话:

    “朕自临御以来,十有三年矣,中间图任大臣,期于辅弼,以臻至治,故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文治,都督府以统天下之兵政,御史台以振朝廷之纪纲。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譬堤防之将决,烈火之将然,有滔天燎原之势。赖神发其奸,皆就殄灭,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则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卿等以为何如?”这就足以证明,涂节是告密了,但不是告胡惟庸否谋反,而是告胡惟庸毒死刘伯温。

    对于这一点清代夏燮《明通鉴》也有记载,《明通鉴》是夏燮一生精力的结晶。他不满记载颇失其真的官修《明史》,决意从事明史的研究。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参证群书,考其异同”,乃写成此共一百卷,二百万字,记载明朝一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历史,另外《明通鉴》一书,还有它自己的一些特点,材料丰富,考订详实。夏燮仿照司马光《通鉴考异》的办法,另撰“考异”,并按照胡三省注《通鉴》的办法,收“考异”分注于正文之下。他在《明通鉴》和“考异”中所引用的资料,有的已经散佚了,但在此书中却保存着,历代都认为可信度比较高,他考察了明朝各种史书后,在《明通鉴》中说:“三编御批曰:刘基遇毒及惟庸反状,皆自涂节发之,及狱成而节亦同戳,且以党目之。揆之于理,殊未可信。节如果为惟庸谋主,宁不知事败之必将自累!乃转以首告希图幸免,实情事所必无。”“且陈宁奸状,史传所载綦详,未尝有一语及节,而节亦别无事迹。“其虚实判然可见。”这里明确说了涂节告胡惟庸谋害刘基及谋反是杜撰出来的。那么,胡惟庸谋害刘基则不成立。如此一来,所谓胡惟庸谋反不过是后人杜撰出来的。

    就连清初谷应泰著《明史纪事本末》说胡、蓝之案是明tai祖“遂疑尾大之图”“傅会难明之事”。

    再者,胡惟庸案是明朝四大案件之一,案件发生后,牵连甚广,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等,皆同时坐罪胡党而死,并且追坐已故的营阳侯杨璟、济宁侯顾时等若干人。李善长被朱元璋“知逆谋不发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朱元璋借口星变,当移大臣,赐太师李善长自缢,诛其妻女弟侄全家七十多口。

    此后朱元璋以肃清逆党为名,大规模地屠杀,坐诛者三万余人,株连蔓引,十几年未靖,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这样大的一个案件,清修的《明史》也只是说胡惟庸被诛时“反状未尽露”,这不免让人生疑。

    要知道,《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修成之后,得到后代史家的好评。

    经过三次改稿,费时几十年。《明史》的确有不少长处。首先,它体例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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