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七章 激烈的辩论(3 / 5)  法医的死亡笔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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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作证,但是他的证词足以引起我们对案件推论的怀疑!”

    “辩护律师请注意,现在并不是法庭辩论时间,不要打断公诉人的提问!”见自己的发言被打断,公诉员毫不客气地说。

    高原耸耸肩打住了话头。

    “当然,如果证人客观地陈述自己的观点,无疑有利于查明案情!”公诉员继续说道,“我们希望并尊重证人给出实事求是的证词,证人明不明白?”

    “明白。”我点点头。她没有片面地否定我的证词,看来是跟高原演的那出双簧起到了作用!

    “证人,辩护人刚才出示的那份侦查实验报告表明,实验结果虽然是现场出血量不足以致人死亡,但如果一个人被杀,现场上就必然会流着死者的血难道不是吗?”女公诉员一开始提问,就咄咄逼人,“你是搞法医的,这样的结论难道不符合逻辑吗?”

    “理论上来说,从死亡推断现场有血,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属于逻辑学上的假言推理。”我说,“但如果以此为据进行反推,就是说如果因为现场有血迹就推断有人死亡,则属于假言推理中的反论,这是需要条件的,否则得出的结论会是逻辑学上的谬论。这就像有人说过点燃香烟一定会有烟雾,这是正确的,但反之如果说有烟雾必然有人点烟难免显得可笑!”我看了一眼林显著,他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虽然看不清表情,但我猜他的脸色一定非常难看。

    旁听席上的议论声渐渐大了起来,使得庭长不得不几次提醒保持安静。

    林显著扭过头,对钟任之说了几句什么。钟任之脸朝向证人席,没有答言。

    控辩双方在法庭上针锋相对是件很平常的事,没有对错,只有输赢,有时更像是一场对弈,只有通过你来我往不断地攻防,才使得案情越辩越明!然而,如果老纠缠于辩方提出的问题,对于控方来说是一种技术上的失误。因为对于一些无法证实的情节,辩方只需要证明不一定存在,而控方则需要给出存在的确凿证据,而且,辩方在提出这些问题之前,一定是做了比控方更充分的准备!从这个角度来说,控方防守的难度要远大于辩方的攻击!

    “否定有人死亡的结论,只不过是你的主观臆断!”女公诉员沉不住气了,“对此我们需要看到确凿的证据,你有吗?”

    “我并没有否定过有人死亡,那也不是我所该下的结论!我只是就证据部分作证而已,至于是不是有人死亡,自有法庭判定!”我回答道,“不过说到收集证据,这似乎是公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我只是证人,就事论事!”

    下面的旁听席传来了一阵笑声。

    女公诉员的脸红了,她强词夺理地说道:“但你们有义务出示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这带了些蛮横的味道!

    “我很愿意这么做。”我说,“如果当年的血液样本能够保存到今天,我想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按照现在的技术条件,完全可以检验出是不是失踪者的血液。但很遗憾,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末了我看看坐在辩护席上的高原说道:“至于其他问题,我相信辩护律师会给你满意的答复!”

    高原朝我笑了笑,站起身来说道:“谢谢证人在他专业知识范围内所做的证言,公诉人提出的问题,我会在下面进行一一解答。”

    法庭安静了下来。

    “刚才公诉人问有没有证据,来确定现场的血迹不是失踪者的。我承认,我们还没有直接的证据,但请允许我先讲一个故事,希望大家能从中受到些启发。”高原继续说道:“故事得从我们市一名男子的身上说起,那个人本来有着一个很美好的家庭,父亲是市建筑公司的工程师,母亲是一所学校的教师。二十年前的一天,他父亲在建筑场地施工时不幸意外受伤,被人送到医院,但没有抢救过来。父亲去世后,母亲又离家出走,整个家庭分崩离析。他由奶奶带大,因为没人管教,经常一个人在外流浪,最后沦落为一名吸毒者,现在更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警方逮捕!”

    我听出他所讲的是鬼旺一家,想起他之前跟我说调查到了重要情况,看来就是指这个了!

    “我要对大家说的,是关于他父亲的死因。在他父亲被送到医院时,因为没有备用的血液,医院派一个护士跟司机到血站取血。在取血的途中,却意外发生了车祸,司机和护士都受了伤,最后他父亲因为输不到血,失血过多而死!而事发后,取血的护士被辞退,医院没有对外给出任何解释!”高原缓了缓,环视了一遍旁听席,“万事万物并不是规律的,有时一个机缘巧合的因素足以改变一切。在这起突发事故中,很多事情被突然改变了!为了解当时的情况,我们找到了当年的司机,他开始缄默不语,在我陈出利弊,并告诉他可能有人会因此洗脱冤屈时,他才说出当年的事发经过。二十年前,他和那名护士受医院指派到血站取血——去的时候护士还带上了自己的孩子,在返回医院的途中,车上发生了意外,司机为避让道路中间的一个老年行人,猛打方向导致救护车冲到了路边的坑道内,发生侧翻。所有人都被压在了车下,取回来的血液也被泼洒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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