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一十四章 我滴个乖乖(2 / 2)  火红年代:开发北大荒,种田赶山养全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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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快去看看吧!”

    见鲁健急成这样,鲁萍萍的心瞬间提了起来。

    “咋……咋了?”

    “是……是我姐夫。”

    鲁萍萍顿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身子就要往后倒。

    她不是个扛不住事的,只是昨天一宿没睡,今天到现在水米没打牙,身体熬的有点儿虚。

    “姐,你这是咋了?”

    鲁健赶紧上前,扶住了鲁萍萍。

    “你快说,你姐夫……咋样了?”

    “我姐夫……没事啊,还拖回来一头金钱豹和两只狼。”

    好啊!

    你还真去了。

    鲁萍萍一把推开鲁健,下炕穿鞋就跑了。

    此刻村口,一帮人正围着张崇兴瞧稀罕。

    “这豹子个头可真不小,大兴子,是你一个人打来的?”

    “老崔,你这不是废话嘛,不是大兴子打来的,还是你打的,可着四围八庄打听,所有赶山的,谁有大兴子这能耐。”

    “我听老辈人说,过去一副豹骨拿到哈尔滨那样的大城市,能卖好几百现大洋。”

    “我滴个乖乖,大兴子,你这下又要发财了。”

    年初一张黑瞎子皮就卖了1000块钱,不光山东屯,别的屯子也都传遍了。

    “发财那也是大兴子拿命拼回来的,你有这胆气进山?”

    众人看着张崇兴满头满脸的伤,也能想到当时的凶险。

    “大兴子,这豹子你是咋弄死的,腿上有个枪眼儿,这里……取胆的口子,没别的伤了。”

    屯子里也有好几个赶山的,虽然手艺比不上张崇兴,见识却不浅。

    “甭看了,这头豹子是让大兴子勒死的。”

    说话的是钱广福,他爹也是个赶山老客,指着豹子的脑袋。

    “口鼻眼出血,这是脖子给勒断了。”

    如果不是窒息死的,眼睛不至于充血。

    咝……

    众人闻言,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看向张崇兴的眼神,就像是在看怪物一样。

    硬生生的把豹子的脖子给勒断了。

    这得多大的力气,不对,力气不重要,关键是……

    这他妈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一般人别说豹子,就算是狼,瞧见都能吓尿了裤子。

    真要是遇见豹子,大概率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

    张崇兴竟然……

    “行了,都散了吧!大兴子在山上熬一宿,也累了,快让他回家歇着。”

    众人连忙散开,看向张崇兴的眼神,没有嫉妒,只有敬畏。

    以前或许还有人不服,到今天,所有人都认下了,张崇兴就是山东屯第一强人。

    徒手勒死豹子,评书都编不出来这么猛的事。

    张崇兴拖着雪爬犁正要走,抬头就看见黑着脸的鲁萍萍。

    两人四目相对,张崇兴还真有点儿……

    心虚!

    鲁萍萍迈步上前,啥话都没说,分出一根绳子,和张崇兴一起拖着爬犁往家走。

    尽管心里再气,这会儿也不是爆发的时候。

    在外人面前,要给自家男人留面子。

    而且……

    张崇兴这副狼狈模样,鲁萍萍看着也心疼。

    “媳妇儿……”

    “有啥话,回家再说。”

    见鲁萍萍耷拉着脸,张崇兴意识到,今天这一关,怕是没那么容易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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