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3章 四代目:这真是眼睛传奇的世界啊?(1 / 2)  火影:我写日记曝光大筒木降临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org
    纲手对於佩恩的想法根本嗤之以鼻,因为对她来说,这样的事情已经有人做过了,就是他大爷爷,当年的忍界之神,千手柱间。

    当年的千手柱间也有类似的想法,甚至为了实现各大忍村之间的恐怖平衡,还专门去抓了尾兽分配给各村。

    所以才有了五大忍村各自持有尾兽互相威慑的情况。

    然而最终真实情况如何呢?

    自己大爷爷刚死没多久,第一次忍界大战就爆发了,打完第一次忍界大战之後,没多久就迎来了第二次忍界大战,第三次忍界大战。

    当年被视为恐怖平衡的重要道具的尾兽成功喝阻了各大忍村了麽?

    显然没有!

    显然这一招是没有办法解决根本性问题的。

    因为人心不足!

    即便有人高高在上做神明去吸引所有的仇恨,也无法解决根本性的矛盾啊。

    「这小鬼,还想做神明,想得美,真是狂妄啊,他凭什麽?靠轮回眼麽?」

    纲手本来还想多比比两句,但是突然一下子想起来,佩恩可是曾经一招摧毁过整个木叶的。

    这样的实力,自称神明好像也没有什麽问题。

    即便在北原枫的评估里,只是所谓的超影级的入门级的程度。

    然而只是入门级的超影级却也已经是他们无法匹敌的存在了。

    「小鬼,就让我看看你有多厉害吧,还能弑师?」

    纲手眼神之中闪过一抹厉色,对於弑师,她是无法接受的。

    而此时视频之中,自来也与畜生道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双方都召唤出了自己的通灵兽,畜生道召唤出了轮回眼的召唤兽,而自来也也是召唤出了来自妙木山的蛤蟆健,双方上下对峙。

    而自来也没有打算试探,而是打算上来就狠狠教训一下自己这个不听话的冷酷的弟子,直接就要施展仙人模式,要召唤两大仙人。

    而听到了这个话,除了自来也和波风水门之外,所有人都精神一振,因为北原枫之前提过的仙人模式终於要开始了麽?

    那能够将人从影级提升一个档次的模式。

    「我要召唤那两位仙人,但是要召唤出那两人需要花费一些时间。」

    自来也毫不犹豫的直接说道。

    「在这期间,我的双手不可以分开,拜托了,在那之前,请给我争取时间。」

    「我知道了,虽然我很不中用,但是我还是会努力去做的。」蛤蟆健说道。

    而就在此时,那畜生道召唤出来的变色龙直接隐身了,视野直接消失。

    不过自来也也不是没有办法直接施展出了结界忍术,只要有人靠近,就会被感知到。

    而畜生道显然也是认识这个忍术的,在这个情况下,乾脆直接转换了战术,直接召唤了地狱犬从正面进攻。

    而在关键时刻,蛤蟆健直接将巨大的地狱犬钉在墙上,阻塞了它的进攻。

    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地狱犬竟然直接顺势分裂成了三头巨大的忍犬,避开了这致命的攻击。

    一连串通灵兽之间的交锋,直接看得众人眼花缭乱,无论是畜生道召唤出来的地狱犬也好,还是蛤蟆健也好,都是拥有着极为强大战斗力的强大的召唤兽。

    通灵兽的强大,在这一战上体现了个淋漓尽致。

    尤其是对於宇智波佐助来说,更是大开眼界。

    他们宇智波一族的通灵兽,无论是忍猫流,还是忍鸦流都无法做到这种程度的破坏力。

    那被召唤出来的地狱犬,随便一头都拥有着上忍级的战斗力。

    双方的交手,宛如一个个强大的忍者在交锋。

    虽然和上一次三忍交手的时候所召唤出来的蛤蟆老大的实力有些差距,但是却也已经远超寻常人所能够想像的程度了。

    「好厉害。」宇智波佐助也难免有几分羡慕,这样强大的通灵兽是为了复仇之路上必不可少的存在。

    原本自己的能够召唤那一只巨鹰和一条青蛇,现在还没影呢。

    都不知道原本历史上的自己到底是从哪儿得到的召唤兽。

    「这就佩恩的能力麽?」宇智波鼬在纸上写写画画。

    他见过这个畜生道的佩恩,实际上最常出现的佩恩并不是畜生道,而是用弥彦的身体制作而成的天道。

    他曾经偶然见过天道出手,但是显然出手的方式并不是类似这种召唤了通灵兽来战斗的模式,尤其是这能够无限分裂的通灵犬,他也是头一次见。

    「也就是说,那几具身体,可能对应着不同的能力,每一次面对不同的敌人可以使用不同的身体来应对,从而具备战术的多样性麽?」

    宇智波鼬开始有了自己的推测。

    「那个经常出现的佩恩有一招名为神罗天征的招数,是能够释放某种类似於风遁忍术一样的效果,摧毁周围附近的所有敌人,而这个敌人则可以召唤出各种能力不同的强大通灵兽。」

    「而且
最新网址:wap.ibiquxs.org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