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24章 当庭解除委托!去最高检讨说法(小劲爆)(2 / 3)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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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真的犯罪行为?

    有可能!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完全可能影响一个人的正常思维。

    从而走向另一个极端。

    说实话.…从审判员的角度来出发,这也是需要考量的问题。

    现在就是需要看合议庭对于这个案子,是怎么认定的。

    …

    合议庭商讨室内。

    本次组成合议庭成员的除了林凤如,还有一名女性审判员和一名男性审判员。

    林凤如首先对这个案子在刚才的答辩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这个案子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商讨一下上网搜索的线索证据能不能作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动。”

    “我想听一下你们两个人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另一名女审判员开口:“这个案子咱们之前不是已经进行过商讨吗?我觉得判个缓刑就好。”

    “站在受害人的角度来讲,这个案子的确存在着犯罪预备的风险。”

    “至于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证据。”

    “其实将搜索和一开始方如风的表态结合在一起,完全可以当做证据来进行判决了。”

    “这一点没有什么好继续商讨的吧?”

    在那名女审判员回答完后,一旁久不出声的男审判员开口反驳:

    “我觉得这个案子.…有问题!”

    “审判长,我是不赞同这个观点的。”

    林凤如:“说说怎么不赞同这个观点?”

    男审判员继续开口:“我知道审判长的想法,是站在预观的角度。”

    “可是在现实中没有发生的,怎么能依照预见进行判决?”

    “这样子进行判决很容易造成判决的不公正和不公平。”

    “再有。”

    “我觉得这个案件通过上诉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已经表达出来方如风的无罪观点。”

    “如果站在方如风的角度来讲,只是进行了搜索和出言,说自己想杀人,就被判罪那么太过分。”

    “试想一下,如果仅仅因为这一点就被判有罪,那么把法律当成什么了?”

    另一边女审判员爆发出尖锐的声音:

    “伱说站在方如风的角度,那如果站在谢婷婷的角度呢?”

    “谢婷婷才是受害人!”

    “咱们要做的是从受害人的角度进行出发,明白吗?”

    男审判员反问:“可是从受害人的角度出发,如果方如风是受害人呢?”

    “现实不是!现实谢婷婷就是受害人!”

    “没有如果!”

    “你说对不对?!”

    女审判员伸着头开口。

    男审判员:.…

    各个角度都让你说了,那我还说什么?

    我完全没必要说了。

    “对对对,你说的对。”

    听到这话女审判员才满意的笑了笑。

    见状,林凤如开口:

    “既然这样,那么就按照原本的情况进行判定吧,还是驳回上诉方的请求?”

    女审判员:“嗯!”

    男审判员在一旁沉默不语,没有说话。

    …

    休庭结束。

    庭审再次开庭。

    原本苏白以为这一次休庭进行商议会商议出来一个比较不错的结果。

    可是没有想到,在合议庭进入庭审场内,继续宣布开庭的时候。

    林凤如作为审判长开口:“合议庭经过刚才的商讨,决定维持原判定。”

    “现合议庭再次进行判定后。”

    “不允许上诉人再继续对此进行答辩和不允许上诉人在庭审上提出再次抗议!”

    “庭审继续!”

    面对合议庭宣布的这种结果,苏白完全接受不了。

    这合议的什么玩意儿?

    在苏白看来,这一次的庭审。

    说实话,自己并没有与合议庭有着什么样的冲突。

    合议庭也算是能够听取上诉方,也就是他的意见。

    但是听归听,该走的流程都走了,实际呢?

    我听你说,然后我再进行商议,但是我就是不按照该有的案件进展去进行。

    ???

    对于这种做法,苏白非常的不理解。

    不让继续进行抗议?

    能不抗议吗?肯定需要!

    正当苏白准备举手示意的时候,林凤如已经预判了苏白的想法,当即敲响法锤:

    “上述方委托律师不得再继续提出抗议!”

    “如果上述方委托律师对于本次庭审不满,可以依法提出抗诉或者是其他情形。”

    “对于这个案件合议庭有着相关的法律解释,不得反驳!”

    “庭审继续!”

    提出抗诉?

    行!

    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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