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0章 执法权不代表着豁免权,明白吗?(3 / 3)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章

问公诉人一个问题。”

    “有没有哪一条法律,清晰的写着,执法人员可以对一名无犯罪人员的正常公民,进行推搡殴打?”

    “没有吧?!”

    “所以这不是简单的违规行为,就是犯罪行为!”

    “因为执法权并不代表着豁免犯罪的权利!”

    审判台席位上。

    蔡万强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却被林友平一法槌子敲回去了。

    “公诉人暂时不要进行发言了。”

    “我在这里询问一下公诉人。”

    林友平把眼前的诉讼材料翻了一页。

    继续开口:“公诉人能不能回答一下,检方认定何平在这个案子发生的过程中,是什么身份?”

    “是以执法人员的身份认定,还是以斗殴的身份来认定?”

    蔡万强在听到审判长的这个问题后。

    愣了一下。

    审判长,你可是司法人员啊,是法院人员。

    检方和法院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

    这个问题,不是妥妥的在为难我吗?

    这个我怎么回答!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蔡万强揉了揉眉心,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

    这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刚才阐述答辩的判定!

    PS:双倍月票期间,求求月票~

    晚上或者凌晨,会发一张日常番外~

    (本章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