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5章 自己抄自己写的书,算犯法吗?(下)(2 / 2)  柯南之胜者即是正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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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虎仓家的IP地址。换言之,这两本书都是你自己写的!”

    这话一出,全场顿时惊变。

    这个案子居然真的还有转机!

    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居然是同一个作者!

    这个反转剧情,是谁都没想到的。

    “我就说嘛,虎虎怎么可能这么坏!”

    “这一看就是别人要陷害他!”

    “谁让他太出名了,招人眼红啊!”

    “律师大人棒棒哒,一定要打赢官司,还虎虎一个清白哦!”

    “虎虎必胜!”

    扔掉后援牌的女粉丝,马上又把牌子捡了回去,把上面吐的口水擦了个干净。

    这边,在古美门陈述完己方观点后。

    台上的法官也是微微一愣,有些意想不到。

    法官好几十岁的人了,他也算是当了不少年的老法官了。

    迄今为止,也接触过不少著作权方面的案子。

    可从来没有一个案子,是现在这种情况。

    抄袭者和被抄袭者是同一个人。

    说明白点,也就是本次案件的证人,代写枪手田所俊哉,是自己抄自己的书……

    自己抄自己的书,算犯法吗?

    法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判断了。

    当然,日本法庭实行当事人主义,犯不犯法,首先要看检察官那边的辩论。

    “原告,请陈述你的观点。”

    法官将目光看向检察官九条玲正。

    此时的九条玲正也是额头冒汗,有些不知所措,也没有了之前那种自信。

    他怎么也没想到,古美门居然真的有后手。

    只能怪他太过自信,没有事先将情况调查仔细。

    不过,九条玲正好歹也当了十几年检察官,在检察官界也算是有一定知名度。

    他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绞尽脑汁想出辩论的对策。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脑袋。

    “就算两本书都是证人写的,证人是自己抄自己的书,然而按法律规定,也一样不能算是合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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