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最热闹的地方。”斯派洛眼睛一亮:“最好的朗姆酒,最有劲的女人,最宽敞的场地,最重要的是,那里永远都在打架。”
“那就去那里。”唐森点头:“这酒馆叫什么名字来着?”
“老伯尼。”斯派洛解释道:“特图加的店铺没必要像其他地方一样非要有一个店名,不是吗?毕竟每一任店主都要去取一个名字实在太难记了。”
“所以我们总是习惯直接叫店主的名字,哦,老伯尼是第二十七任店主,上一任是阿尔伯特,这个倒霉蛋在二楼看热闹,被走火的手枪打掉了半只耳朵。”
“掉了半只耳朵死不了人。”汤姆插嘴道。
“当然死不了。”斯派洛晃了晃手臂,“他当场捡起自己的半只耳朵,吃了下去,然后被噎死了。”
看着汤姆便秘一般的表情,斯派洛笑道:
“很特图加的死法,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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