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卷 汨水东来 第五十四章 商贾(三)(2 / 2)  汉末区星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章

,活不了那么久。

    登记到区震时,出于尊重,以老为尊,以三为大,便给他加了3岁。延熹三年,区震在罗县户曹的档案里,就此被记录为43岁。

    27年过去了,今年可不就是70吗?

    “我听说,天子会给70岁的老人,发一根鸟头棍子,尊贵得很。”

    “居无何,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予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怒而上变告子,事连污条侯。书既闻上,上下吏。吏簿责条侯,条侯不对。景帝骂之曰:“吾不用也。”召诣廷尉。廷尉责曰:“君侯欲反邪?”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邪?”吏曰:“君侯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条侯,条侯欲自杀,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国除。”——《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