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名单是徐良一手拟定的。大理寺的长官何铸也准备审理此案。性质,被定为“谋逆”,黄潜善为首恶,王宗濋等为帮凶。
因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更兼上头有指示,因此审判很快就有了结果。黄潜善、王宗濋、罗汝楫三人犯谋逆不赦之罪,处极刑,而且是立即执行。剩下的,或流、或徙、或安置、或编管,最轻也是贬穷山恶水。
支持赵桓的朝臣几乎被一网打尽。宣判当晚,何铸亲自去见了几个死囚,问其遗言。黄潜善自知难免一死,遂只有一个要求,希望不要戮于市曹,能死得体面一些。
何铸为之上达天听,赵谌起初不同意。因为谋反放在哪朝哪代都是十恶不赦之罪,必斩首示众,才以震慑人心,本朝也是如此。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柴氏后裔。太祖皇帝有勒石三戒。其一,保全柴氏子孙;其二,不杀士大夫;其三,后代若不从,天必诛之。其中,保全柴氏子孙又有细说,“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死,不得行戮于市曹,亦不得连坐支属”。
黄潜善跟柴家八杆子打不着,他凭什么享受这个待遇?在何铸劝谏之下,他也考虑到黄潜善罪当诛,然其实非首脑,也就同意了。
当夜,何铸将消息传达给了黄潜善,后者致谢,求毒酒不得,遂求白绫,自悬于牢中,一命呜呼。次日,王宗濋和罗汝楫也被斩于闹市,枭首示众。朝廷公告天下,黄潜善等逆臣,胁迫太上皇,罪大恶极,伏法受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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