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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被他砍翻在地。对于避开他的士兵,他决不追击。对于敢挡住他脚步的人,他则刀、短弩、手雷并用,根本不讲究什么大将风度。

    这样的疯子反而对新附军最有震慑力。很快,王老实的队伍就寻不见了对手。所过之处,新附军将士纷纷避让,根本不敢与他对阵。

    “你们是不是男人,不敢杀鞑子,难道就愿意杀自家兄弟!”王老实将一名顽抗者的首级一刀砍飞,在血光中对着旁边的新附军喊道。

    新附军士兵们茫然地看着他,不敢抵抗,也不知道出言反驳。男人这个词,离他们太久了,久到在心中已经陌生。

    “鞑子完蛋了,要么快走,要么跟老子杀鞑子去!”王老实又大喝了一声,脱离本阵,伸手将一名穿着百户服色的新附军拎到面前。

    那名百户挣扎着,哭喊着,求饶。手里的刀来回乱晃,就是不敢向王老实身上砍。

    “去吧,你也叫男人!”王老实松手,把百户丢在了地上。那名百户蹲在地上,以手掩面,放声嚎啕。

    “弟兄们,杀鞑子啊。鞑子害了那么多人,难得你们都忘了么!”李甄纵马从烟雾中钻了出来。身上的新附军铠甲还没来得及换,只是在胳膊上缠了块白布,用黑墨涂了个宋字。跟在他身后的几个起义士兵兴高采烈,每个人胳膊上都缠着白布,写着自己的归属。

    大部分新附军士兵放下了刀枪,四散着逃命。个别人试探着脱下号衣,跟在破虏军的队伍最后。破虏军的士兵也不笑他们胆子小,用宽阔的肩膀遮替他们挡住了前方的刀剑。

    “是男人的,拿起刀来杀鞑子!”李甄高举着佩刀大喊。

    “杀鞑子,杀鞑子!”烟雾中,不知道多少人在回应。渐渐地,回应声越来越多,越来越密,好像附近所有新附军都加入进来,发出了同一声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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