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八章 天降大祸!(2 / 2)  我在聊斋写小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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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之后的宣传、运输、人工、分红以及顾鸣自身写作的报酬等等。

    当然,无论怎么算,最终利润一样可观。

    按照大家商定的结果,顾鸣乃是最大收益者,将收取六成的利润。

    聂小倩两成,苏灵一成。

    虽说曾德皓出资最多,但属于后来者,而且苏灵也自觉,并不贪多。

    说白了,她是来玩票与拉交情的,分个一成意思一下就行了。

    余下一成利润则作为其他人的分红或是一些杂项开支。

    总之皆大欢喜。

    眼看着一切准备就绪,再有两天书斋便要正式开业。

    没料就在这节骨眼上,却突然出了一件大事……

    几个衙役抓到了一个私盐贩子,并在其家中搜出一千多斤私盐。

    这罪行可就大了。

    经秦守亲审,此人终于交待,说他是受县丞大人的指使才敢贩私盐,还说大半利润都要上交。

    秦守当即命人唤来聂鸿书,私盐贩子当堂指证,一口咬定他只是个跑腿的。

    聂鸿书差点气吐血。

    他连那个私盐贩子姓谁名谁都不知,指使一说从何而来?

    可惜,这本身就是一个圈套。

    他不认识对方,对方却知根知底,还描述了一番他家里的环境摆设。

    这下,秦守来劲了,当堂命人先将聂鸿书收押,说是要汇报府衙,等府衙的官员前来处理。

    获知消息后,聂小倩如中雷击,当场晕了过去。

    玉儿吓得哭哭啼啼,上前又是拍又是掐人中,终于让小姐幽幽醒来。

    “玉儿,快,随我去大牢。”

    没想到,到了南监,狱卒竟然不让她见。

    说聂大人虽然入了大牢,但却关在单人牢房中,好吃好喝的供应着云云。

    不管怎么说聂鸿书毕竟是县丞,秦守作为县令是没有资格定罪的,只能暂且收押,相当于是软禁着。

    至于结果如何,得等上面的人说了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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