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包厢的钥匙带来了,这至少是他这次访问的表面上的动机。弗兰兹和阿尔贝推托一番。说恐怕会影响他自己看戏,但伯爵回答说,他要到巴丽戏院去,爱根狄诺戏院的那间包厢要是他们不去坐,本来也是空着不用的。这一说明使两位朋友接受了这一盛情。
弗兰兹已渐渐习惯了伯爵那苍白的脸色,他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那种苍白的确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不得不承认他脸上的那种严肃美,那种美的惟一缺点。或更确切地说,其主要特征,就在于那种苍白。真可谓拜伦诗里的主角!弗兰兹不但每次看到他,而且甚至每次想到他的时候,就禁不住要把他那个令人生畏的脑袋装到曼弗雷特的肩膀上或勒拉的头盔底下去。他的前额上有几条皱纹,说明他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一件痛苦的事;他有一双锋芒毕露的眼睛,似乎能看穿人的心,从他那高傲爱嘲弄人的上唇里说出来的话,有一种特殊的力量,能把他所说的话印入听话人的脑子里。伯爵并不年轻。他至少已有四十岁了,可是,他很能左右他现在所结交的这两个青年。事实上,伯爵除了象那位英国诗人所幻想出来的角色以外,他还有一种吸引力。阿尔贝老是唠叨说他们运气好,能遇到这样一个人。弗兰兹却没有那样的热情,伯爵也对他显示出了一个个性倔强的人通常所有的那种优越感。他几次想起伯爵要去访问巴黎的那个计划,他毫不怀疑。凭着他那种怪僻的个性,那副特殊的面孔和那庞大的财富,他一定会在那儿轰动一时的,可是,当伯爵到巴黎去的时候,他却不想在那儿。
那一声过得很平淡,象意大利戏院里的大多数夜晚一样;也就是说,人们并不在听音乐,而在访客和谈天。G伯爵夫人很想再谈起伯爵,但弗兰兹说,他有一件更有趣的事要告诉她,尽管阿尔贝故意装出谦逊的样子,他还是把最近三天来闹得他们神魂颠倒的那件大事告诉了伯爵夫人。由于这一类桃色事件在意大利并不希奇,所以伯爵夫人没表示出丝毫的怀疑,只是恭喜阿尔贝成功。他们在分手地时候约定,大家在勃拉西诺公爵的舞会上再见,那次的舞会全罗马都接到了请帖。
那位接受花球的女主角很守信用,第二天和第三天,阿尔贝再也找不到她的踪影了,星期二终于到了,这是狂欢节最后也是最热闹的一天,星期二那天,各戏院在早晨十点钟就开场了,因为一过晚上八点钟,大家就要去参加四旬斋戒活动。星期二那天,那些因为缺少钱,缺少时间,或缺少热情以致没有看到前几天狂欢节的情形的人,也混进来同乐,增加一份嘈杂和兴奋,从两点钟到五点钟,弗兰兹和阿尔贝跟在队列里,与别的马车和徒步的游客们交换着一把把的彩纸。那些徒步的人们在马脚和车轮间挤来挤去,而竟没发生一件意外,一次争吵,或一次殴斗。过节是意大利人真正快乐的日子,本书的作者曾在意大利住过五六年,可想不起有哪一次典礼上发生过意外事件,而那种事在我国的一些庆祝活动中却常常接二连三地发生。阿尔贝得意扬扬地穿着他那件小丑服装。一玫瑰色的缎带从他的肩头几乎直垂到地上,为了免于混同,弗兰兹穿着农民的服装。
随着时间的推移,骚动喧嚣也愈来愈厉害了。在人行道上,马车里,窗口里,没有哪一个人的嘴巴是闭着的,没有哪一个人的手臂是不动的。这是一场人为的风暴,如雷般的叫喊,千万人的欢呼,鲜花,蛋壳,种子和花球所组成。三点钟的时候,在喧闹和混乱之中,隐约可听到波波罗广场和威尼斯宫发出的爆竹声,这是在宣布赛马快要开始了。赛马象“长生烛”一样,也是狂欢节最后一天所特有的节目之一。爆竹声音一响,马车便立刻散开行列,隐入邻近的横街小巷里去了。这一切行动得都如此迅速,令人简直难以相信,警察也不来干预此事。
徒步的游人都整齐地贴墙排列起来,接着就听到了马蹄的践踏声和铁器的撞击声。一队骑兵十五人联成一排疾驰到了高碌街,为赛马者清道。当那一队人马到达威尼斯宫的时候,第二遍燃放爆竹的声音响了起来,宣告街道已经肃清。几乎与此同时在一阵震天响的呼喊声中,七八匹马在三十万看客喊声的鼓舞之下,象闪电般地掠了过去。然后,圣安琪堡连放了三声大炮,表示得胜的是第三号。立刻,不用任何其他信号,马车出动了,从各条大街小巷里拥出来,向高碌街流去,一瞬间,象无数急流被闸断了一会儿,又汇入了大河,于是这条浩浩荡荡的人流大河又在花岗石大厦筑成的两岸间继续流动起来。
这时,人群中的喧哗和骚动又增添了一个新的内容。卖“长生烛”的出场了。长生烛,实际上就是蜡烛,最大的如复活节有的细蜡烛,最小的如灯心烛,这是狂欢节最后的一个节目,凡是参加这个大场面的演员,要做两件那些相反的事:(一)保住自己的长生烛不熄灭,(二)熄灭他人的长生烛。长生烛犹如生命:传达生命的方法只找到了一种,而那是上帝所赐与的,但人却发明了成千上万种消灭生命的方法,虽然那些发明多少都是得到了魔鬼的帮助。要点燃长生烛只有用火。但谁能列举出那成千上万种熄灭长生烛的方法呢?巨人似的口风,奇形怪状的熄烛帽,超人用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