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章(2 / 3)  雾都孤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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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或大或小就是一家酒馆),他无精打采地看着一辆辆马车开过去,心想这倒也真怪,他拿出超过自己年龄的勇气和决心,走了足足七天的路,马车却毫不费事,几个小时就走完了。就在这时,他猛一定神,看到几分钟前漫不经心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一个少年又倒转回来,这功夫正在街对面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自己。奥立弗开初一点没在意,但少年一直盯着他看,奥立弗便抬起头来,也以专注的目光回敬对方。那孩子见了,就穿过马路,缓步走近奥立弗,说道: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

    向小流浪者发问的这个孩子同奥立弗年龄相仿,但样子十分古怪,奥立弗从来没有见到过。他长着一个狮头鼻,额头扁平,其貌不扬,像他这样邋遢的少年确实不多见,偏偏他又摆出一副十足的成年人派头。就年龄而言,他个子偏矮,一副罗圈腿,敏锐的小眼睛怪怪的,帽子十分潇洒地扣在头上,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要不是戴的人自有一套妙法,帽子保准经常掉下来,他时不时地猛一摆头,帽子便重新回到老地方去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成年人的上衣,差点儿拖到脚后跟,袖口往胳臂上挽了一半,以便让两只手从袖子里伸出来,看样子是为了能把手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去,事实也是如此。他整个是一个派头十足、装模作样的年轻绅士,身高四英尺六英寸,也许还不到,脚上穿一双高帮皮鞋。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这位奇怪的小绅士对奥立弗说道。

    “我饿极了,又累得要死,”奥立弗回答时泪水在眼睛里直打转,“我走了很远的路,七天以来我一直在走。”

    “走了七天。”小绅士叫了起来,“喔,我知道了,是铁嘴的命令吧?不过,”他见奥立弗显出迷惑不解的神色,便又接着说,“我的好伙——计,恐怕你还不知道铁嘴是怎么回事吧。”

    奥立弗温驯地回答,他早就听说有人管鸟的嘴巴叫铁嘴。

    “瞧瞧,有多嫩。”小绅士大叫一声,“嗨,铁嘴就是治安推事,铁嘴要你开步走,并不是一直向前,那可是上去了就下不来的。你从来没踩过踏车?”

    “什么踏车?”

    “什么踏车。嗨,就是踏车——就是石瓮里的那种,用不了多大地方就能开动起来的。老百姓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倒是蛮兴旺,要是老百姓还过得去,他们就找不到人手了。嗳嗳,你想吃东西,我包下了。我手头也不宽裕——只有一个先令,外带半便士,不过,管他呢,我请客了,站起来吧。起来。开步走。乖乖。”

    小绅士扶着奥立弗站起来,一块儿来到附近的一家杂货店,在那里买了好些熟火腿和一个两磅重的面包,或者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四便士麦麩”。小绅士露了一手,他把面包心掏了一些出来,挖成一个洞,然后把火腿塞进去,这样火腿既保持了新鲜,又不会沾上灰尘。小绅士把面包往胳肢窝下边一夹,领着奥立弗拐进一家小酒馆,到里边找了一间僻静的酒室。接着这位神秘的少年叫了一罐啤酒,奥立弗在新朋友的邀请下,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吃的过程中,陌生少年的目光十分专注,时不时地落到他身上。

    “打算去伦敦?”小绅士见奥立弗终于吃好了,便问道。

    “是的。”

    “找到住处了没有?”

    “还没哩。”

    “钱呢?”

    “没有。”

    古怪的少年吹了一声口哨,尽力摆脱肥大衣袖的牵绊,把手插进口袋里。

    “你住在伦敦吗?”奥立弗问。

    “不错。只要不出远门,就住在伦敦,”少年说道,“我琢磨你今儿晚上还想找个地方睡觉,是不是?”

    “是啊,真的,自从我离开家乡以来,就没睡过安稳觉。”

    “你也别为这点小事揉眼睛了,”小绅士说道,“今儿晚上我得去伦敦,我知道有一位体面的老绅士也住在那儿,他会给你安排一个住处,一个钱也不收你的——就是说,只要是他认识的随便哪一位绅士介绍的,都行。他是不是认识我?喔,不。完全不认识。门都没有。肯定不认识。”

    小绅士微笑起来,似乎想暗示末了几句说的是反话,是说着玩的,他一边说,一边喝干了啤酒。

    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个突如其来的提议太诱人了,叫人无法谢绝,尤其是紧跟着又来了那位老先生提出的保证,完全可以断言,他会毫不拖延地为奥立弗提供一个舒适的位置。接下来的谈话进行得更为友好,更加推心置腹,奥立弗从中了解到,这位朋友名叫杰克·达金斯,乃是先前提到的那一位绅士的得意门生。

    单看达金斯先生的外貌,并不足以说明他的恩人替那些受他保护的人谋取到了多少福利,不过,达金斯的交际方式倒是相当轻浮油滑,进而又承认自己在一帮亲密朋友中有个更出名的绰号,叫“逮不着的机灵鬼”,奥立弗得出结论,对方由于天性浪荡不羁,早就把恩人在道德方面的训诫抛到脑后去了。出于这种印象,他暗暗下定决心,尽快取得那位老绅士的好感,要是机灵鬼大致上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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