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想,结果是清楚的。如有机会,她每年都将与某位黑先生放纵一番。某位黑大个儿。这家伙要不是膀大腰圆,就必然是行动起来像个篮球运动员那样迅速而灵活。论个头儿我甘拜下风。她瞧不起我,说我不像男子汉,在这样的时候没勇气推上子弹,闯进屋来抓人。我想,我身体方面的缺陷一定把她乐坏了。“就像你爹在北卡罗来纳干的那样?”我问道。“那当然!”答话时,她嘴噘得老高,好似佩珀博士加油站小路旁那孟浪无礼、心怀叵测、放荡不羁的十八岁大姑娘的嘴一般。上帝呀,她不怕我。我感到可怕的是,我可能会真的掏出我那支手枪来,但我永远不会去追击黑先生。不,恐怕我会掏出手枪,在我将一梭子子弹搂到她那张狂傲自大、滚他妈蛋的脸上之前,我决不会离开屋子一步。冷静点儿!我干吗要把“劳雷尔”这几个字刺在我妻子身上呢?我知道,她是唯一为帕蒂所永远不能饶恕的女性。与帕蒂相遇时,我毕竟是同劳雷尔待在一起,只是她本来叫玛蒂琳·福尔科。我们见面那天,帕蒂一定要喊福尔科为劳雷尔。后来我才知道,“劳雷尔”是洛勒莱的简称——帕蒂不喜欢玛蒂琳·福尔科。我是不是故意用这刺花纹来惩治帕蒂呢?昨夜她真的在屋里吗?或者是昨夜我所做的梦的某些片断依然萦绕于我的心头?
我忽然想到,要是我妻子真的回来了,而后又走了,那总该留下点形迹吧?帕蒂·拉伦走后常常要扔掉些还没用完的东西。杯子上面一定印有她的唇膏。这足以令我穿好衣服,走下楼来,但在起居室根本觅不到她的身影。烟灰缸内干干净净的。那么,我为什么会如此信心十足,认定我与拉伦交谈过呢?如果说有某种东西激发我的大脑去相信形迹的反面,那线索又有什么积极作用?这时,我领悟到,对人的体力,对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就是说,对人的神志清醒程度的真正测试,是检视他那能提出一连串儿问题却又不能找到答案的能力。
我有这样一种理解力可真不错,因为不久我便会需要它的。那天晚上,在厨房里,那条狗病了。它的臭屎弄脏了亚麻油毡。更为糟糕的是,我昨晚穿的那件夹克衫被挂在椅子上,上面的血已经变硬。我摸了摸鼻孔。我的鼻子动不动就出血。可鼻孔里一点血迹也没有。醒来时我所体验到的那种恐惧再次向我袭来。每一吸气,便会有恐惧的哨声在我的肺叶里咝咝作响。
怎样才能把厨房收拾干净呢?我转过身,穿过屋子,推开门走到街上。十一月那湿漉漉的空气打透了我的衬衫。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仍蹬着拖鞋。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五步便穿过了商业大街,扒着我波其小汽车(她的波其小汽车)的玻璃窗往里看。座位上全是血。
这些事情有着多么奇异的力量啊!对这些,我麻木不仁,根本没什么反应。酒喝得太多了便会如此。酩酊大醉能令你感到心中空空荡荡。所以,我再也不感到害怕了,相反,我感到很高兴,就好像这些事都同我无关似的。刺花纹带给我的那种激动又回到了我的身上。
我一直感到非常冷。我转身回到屋里,替自己煮了杯咖啡。那条狗对自己拉在地上的那堆东西感到很难为情,四处跌跌撞撞地乱窜,险些踩在臭屎上面。我把它放了出去。
在我擦狗屎时,我那轻松的情绪(因为罕见,所以我十分珍惜它,恰如晚期病人对能够享受到没有任何痛苦的一小时感激涕零一般)一直笼罩着我。醉酒之后,我便会感到,喝酒的罪孽被完全彻底地、令人十分满意地一笔勾销了。我大概能算是半个天主教徒,我从未接受过纯正教义的训谕和洗礼,因为,我的父亲大麦克根本就没沾过教堂的边儿,而朱丽亚,我的母亲(她一半是新教徒,一半是犹太教徒——这也就是我不喜欢反犹笑话的一个原因)则常常很轻易地把我带到各种不同的教堂:犹太教堂、贵格会教徒的祈祷会以及有关异教文化的讲座。因此,在宗教信仰方面,她决不是位好导师。所以,我不配称自己是个天主教徒。但是,我又确确实实地这样说了。得让我喝得酩酊大醉,得让我跪在地上擦狗屎,我才会感到高尚品德的存在(实际上,我几乎是处心积虑地想去忘掉在小汽车右边座位上究竟有多少血)。这时,电话响了。雷杰西打来的,阿尔文·路德·雷杰西,我们那位代理警察局长,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秘书打来的,他要我稍等片刻,局长大人就来和我通话,等得太久了,我那饱满的情绪都被等得烟消云散了。
“喂,蒂姆,”他说,“你好吗?”
“挺好的。就是酒喝多了点,不过没事儿。”
“那倒不错,太好了。今天早晨一睡醒我就想起了你。”他将成为一个现代式的警察头子,绝对没问题。
“用不着,”我告诉他,“我活得挺来劲儿。”
他停了一会儿。“蒂姆,今天下午你能来一趟吗?”
父亲总是教诲我要我谨记:每当怀疑闪过你的脑际时,你便应假设某种敌对行动正在策划中。接着,就该迅速采取行动。因而,我说,“为什么不能上午去?”
“现在该吃午饭了。”他以责备的口吻说。
“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