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2,第7—9页。
② 《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9,第21页。
心察之,学生大半粤产,早岁出洋,其沾染洋习或所难免,子登绳之过严,致滋蘻枘,遂以为悉数可撤,未免近于固执”。他还转述美国前总统格兰德和驻华公使安吉立关于留美学生“颇有长进,半途中掇殊属可惜,且于美国颜面有损”的来信内容,并表示“今无端全撤”,美国政府“必滋疑骇”,影响两国关系,而且“十年以来用费已数十万,一旦付之东流,亦非政体”。
他认为不宜全撤,倘若决意裁撤,可以考虑“半撤半留之法”,“既不尽弃前功,虚糜帑项,亦可出之以渐,免贻口实。”所谓“半撤半留之法”,就是“将已人大书院者留美卒业,其余或选聪颖端悫可成材者酌留若干,此外逐渐撤回。”当然,“孰撤孰留”,非由陈、容、吴等“就近察办不可”。
李鸿章恳请奕等致函陈、容, “属其和衷商榷,会同子登经理”。奕等拒绝采纳李鸿章的建议,以留美学生“见异思迁”、洋化甚深为由,奏准全部撤回。除因中途掇学和在美病故的26人外,剩下的94名留美学生,分三批“凄然回国”。李鸿章的心情当然不会平静。几年以后,当容闳出使任满,去美返国,循例入都,路过天津时,李鸿章忽然质问容闳:“汝何亦任学生归国乎?”
容闳听后,觉得莫名其妙,便答道:“此乃由公使陈兰彬奉上谕而行,鄙意以为总督及陈兰彬与吴子登,皆赞成此举也。予纵欲挽回此事,亦何能为役?且违抗谕旨,则人且目为叛逆,捕而戮之。”
李鸿章摇着头说:“否,予当日亦甚愿学生勿归,仍留美以求学,故颇属望于汝,谓汝当能阻止学生勿使归也。”
容闳争辩道:“当日此举,总督既未有反对之表示,身居四万五千里外,安能遥度总督心事?设总督能以一函示予,令勿解散,自当谨遵意旨,惜当日未奉此训示耳。”
李鸿章“怒形于色”,愤愤地说:“予已知此事之戎首为谁矣。”
①第一次选派幼童赴美留学,虽然半途而废,但却具有重大意义。它打击了当时漫全国的顽固守旧的风气,促进了西学在中国的传播,开创了中国近代选派留学生的先河。
孪鸿章除了选派幼童赴美留学外,还相继选派了一些官弁和学生赴欧洲分别学习“陆军技艺”、制造与驾驶轮船技术、水师兵法以及矿学、化学、交涉公法等。他对清廷说:从此中国“风气渐开,虽未必人人能成,亦可拔十得五,实于海防自强之基,不无裨益。”
①留欧生由于目的明确、基础扎实、年龄合适、规定严格,所以成绩较好,贡献也较大。
① 容闳:《西学东渐记》,第145页。
①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8,敏20—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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