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以非礼厚葬哀公,皆非也。舆嬖,劈大夫也,言舆者掌君之乘车,如晋七舆大夫之类。马,陈侯所乘。玉,陈侯所佩。杀马毁玉,不欲使楚人得之。
十年,“弃德旷宗”。谓使其宗庙旷而不把。解曰:“旷,空也。”未当。十二年,“子产相郑伯,辞于享,请免丧而后听命,礼也”。子产能守丧制,晋人不夺,皆为合礼。解但得其一偏。
十五年,“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言忘其彝器,是福柞之不登,恶在其为叔父乎?解以为“福祚不在叔父,当复在谁”者,非。
十七年,“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日者人君之表,不救日食,是有无君之心。解以为“安君之灾”者,非。
十八年,“振除火灾”,振如振衣之振,犹火之着于衣,振之则去也,解以振为“弃”,未当。
“郑有他竟,望走在晋”。言郑有他竟之忧也。解谓“虽与他国为竞”者,非。
二十三年,“先君之力可济也”。先君谓周之先王,言,“昔我先君文王、武王”是也。解以为“刘盆之父献公”,非。
二十七年,“事君如在国”。当时诸侯出奔,其国即别立一君,惟鲁不敢,故昭公虽在外,而意如犹以君礼事之,范鞅所言正为此也。解以为“书公行,告公至”,谬矣。
三十二年,“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解曰:“星纪,吴,越之分也,岁星所在,其国有福。吴先用兵,故反受其殃。”非也。吴,越虽同星纪,而所人宿度不同,故岁独在越。
定五年,“卒于房”。房疑即“防”字。古 阝字作阜,脱其下而为lt;户方gt;字,汉《仙人唐公lt;户方gt;碑》可证也。《汉书》:“汝南郡吴房”,盂康曰:“本房子国。”而《史记·项羽纪》封阳武为吴防侯,字亦作哀六年,“出莱门而告之故”。解曰:“鲁郭门也,”按定九年解曰:“莱门,阳关邑门。”
十一年,“为王孙氏”。传终言之,亦犹夫概王奔楚为堂溪氏也,解曰:“改姓,欲以避吴祸。”非。
凡邵、陆、傅三先生之所已辩者不录。
○考工记注《考工记·轮人》注:“郑司农云:掣读为纷容掣参之削。”正义曰:“此盖有文,今检未得。”今按司马相如《上林赋》云:“纷溶忘记{艹削}参,猗·尼从风。”字作{艹削},音萧。而上文“既建而迤,崇于轸四尺”注:“郑司农云:迤读为猗移从风之移,”《正义》则曰:“引司马相如《上林赋》。”疏其下句,忘其上句,盖诸儒疏义不出一人之手。
○尔雅注《尔雅·释诂篇》:“梏,直也。”古人以觉为梏。《礼记·缁衣》引《诗》:“有觉德行”作“有梏德行”,注未引。
《释言篇》:“邮,过也。”注:“道路所经过,是以为邮传之邮。”恐非。古人以“尤”为“邮”,《诗·宾之初筵》”是曰既醉,不知其邮”,《礼记·王制》:“邮罚丽于事”,《国语》:“夫邮而效之,邮又甚焉”,《家语》:“帝而废裘,投之无邮”,《汉书·成帝纪》:“天着变异以显朕邮”,《五行志》:“后妾当有失节之邮”,《贾谊传》:“般纷纷其离此邮兮,亦夫子之故也”,《谷永传》:“卦气悖乱,咎征着邮”,《外戚传》班亻·什赋:“犹被复载之厚德兮,不废捐于罪邮”,《叙传》:“讥苑扦惬,正谏举邮”,皆是过失之义。《列子》:“鲁之君子,迷之邮者”,则又以为过甚之义。
○国语注《国语》之言“高高下下”者二。周太子晋谏灵王曰:“四岳佐禹,高高下下,疏川道滞,钟水丰物。”谓不堕高,不埋卑,顺其自然之性也。申肯谏吴王曰:“高高下下,以罢民于姑苏。”谓台益增而高,池益浚而深,以竭民之力也。语同而意则异。
“昔在有虞,有崇伯鲧”。据下文“尧用殛之于羽山”,当言“有唐”,而曰“有虞”者,以其事载于《虞书》。
“至于玄月,王召范蠡而问焉”。
注云:“鲁哀公十六年九月。”非也。当云鲁哀公十六年十一月,夏之九月。○楚辞注《九章·惜往日》:“甘溘死而流亡兮,恐祸殃之有再”。注谓“罪及父母与亲属”者,非也。盖怀王以不听屈原而召秦祸,今顷襄王复听上官大夫之谮,而迁之江南,一身不足惜,其如社稷何!《史记》所云“楚日以削,数十年竟为秦所灭”,即原所谓祸殃之有再者也。
《大招》:“青春受谢”。注以谢为去,未明。按古人读谢为序,《仪礼·乡射礼》:“豫则钩楹内”注:“豫读如成周宣谢之榭,《周礼》作‘序’。”《孟子》:“序者,射也。”谓四时之序,终则有始,而春受之尔。
《九思》:“思丁文兮圣明哲,哀平差兮迷谬愚。吕傅举兮殷周兴,忌lt;喜丕gt;专兮鄂吴虚。”此援古贤不肖君臣各二,丁谓商宗武丁,举傅说者也。注以丁为当,非。
○荀子注《荀子》:“案角鹿唾陇种东笼而退耳。”注云:“其义未详。盖皆摧败披靡之貌。”今考之《旧唐书·窦轨传》:“高祖谓轨曰:‘公之人蜀车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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