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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乃是借着前文所述那种温度计来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的。①这样的冷和热本身是触觉所不能觉到的,但热使空气膨胀,冷把空气收缩。而空气的这种涨缩仍非视觉所能看到,但空气的膨胀使水降低,收缩使水升高。这样才终于把这性质显示到视觉面前,不到这时不行,不是这样亦不行。①见二卷一三条第三八项事例。——译者

    再举一例。假定所要研究的性质为混合物体。这就是说,要研究水、油、酒精、灰、盐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究竟含有什么混合成分;或者说举一个特定的事例要研究牛奶含有多少分量的奶油、凝乳和乳水等等。这些混合成分,若单以可触的成分来说,是借着人工技巧的分解来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的。但其中元精的性质则非我们所能直接觉知,这是借可触物体在其分解活动和过程中的不同运动和努力而揭示出来的,亦是借其刺激性质和侵蚀作用以及在分解之后的不同颜色、不同气味和不同滋味而揭示出来的。应当说,人们在这方面确曾以蒸馏法和他种人工分解法下过苦功,但并不见比迄今惯用的一些实验有较多的成功。这是因为他们只在暗中摸索,只是盲目撞路,只作辛苦的努力而缺乏智慧的努力;而最为糟糕的是他们从不企图摹仿自然或与自然争胜,而竟使用猛烈的热和过强的能力,以致把事物隐秘性德和交感作用所主要依存的较为精微的结构破坏掉。在进行这种分解时,他们亦不记取或注意我在别处曾指出过的一种情形,那就是说,当用火或其他手段去折磨物体时,有许多原先并不存在于复合物之内的属性就由火本身或其他用来施行这种分解的物体本身传送而来;因而就发生出许多莫名其妙的差错。①例如,我们决不能假定那由于火的活动而从水中发出的全部蒸气乃是原先存在于水这个物体之中的蒸气或空气;事实上,这蒸气的绝大部分乃是由于火的热引起水的膨胀而创造出来的。这样看来,一般地说,我们若要对无论自然的或者人工制造的物体进行精细的试验,来把真纯的与驳杂的、较优的与较劣的物体辨别出来,我们就应当参考到这一章节;因为这种试验能把不能直接觉知的事物借着能够直接觉知的事物而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因此我们应当以辛勤的注意从各部分来寻求和搜集这种试验。①参看二卷七条。——译者

    再说第五种情况。很明显,感官的活动是在运动之中进行的,而运动则是在时间之中进行的。因此,物体的运动如果慢到或快到与感官活动所用的时刻不成比例,感官就完全不能感觉到它,前者如钟表的指针,后者如短枪的子弹。过慢而不能觉到的运动通常是很容易借运动的积累而显示到感官面前。①至于过快的运动则迄今还无法有效地加以计量;②而对于自然的查究却要求在某些情节上做到这一点。①弗勒注说,还有比钟表指针更慢的运动,亦可相当准确地加以计量,如大陆之沉,海洋之进退,瀑布之逐渐减退等等都是。——译者

    ②克钦注明,对于高速度的运动,现在已能借电来加以计量。——译者

    在第六种情况,即当感官因对象力量过强而遭受障碍时,变现的办法不外两种:或是把对象搬得距离感官较远一些;或者是把它的影响削弱一些。关于后者的办法又不外是插入一个能够削弱对象但却不致把它取消的中间物;①或是避免对象过强的直接感印而接受其反射,例如借一盆水中的反射来观察太阳。①弗勒注说,如使用有色眼镜就是一例。——译者

    说到第七种情况,即感官为一个对象所压满而没有余地来容纳另一对象,这是几乎完全限于对嗅觉而言,①与我们当前所谈的事情没有多大关系。①弗勒指出,这无疑是各种感官所共有的缺点。我们往往在日光闪耀下便不能辨清各种物象;在马车或火车颠震中便听不清声音;在剧痛时便感觉不到轻触;在辛辣腻甜等烈味下便尝不出清淡滋味。较柔较细的感觉总是为较强较粗的同类感觉所压倒,这是大家都熟知的事实。参看二卷四三条末段。——译者

    关于把不可感觉的对象变现为可以感觉的对象的办法,或是说关于借着能够直接觉知的事物来把不能直接觉知的事物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的各种方式,说来就是这样。

    但是这种变现办法有时并非施于人类感官,而系出自他种动物,其感官在某些情节

    上比人类感官较为敏锐的一些动物。例如对于某些气味,狗的感官就特别灵敏;又如空气在没有外来的光线照明时本有一种隐伏的光,只有猫和枭以及其他类似的夜视动物才能感觉到。泰莱夏斯说得对,空气自身当中固有一种光,①微弱到对于人们以及大多数动物的眼睛几乎没有什么效用;有些动物在暗中能视,乃是因为它们的感官能适应于这种光,而不能说它们能够无光而视,或是凭借内光而视。①弗勒注明,泰莱夏斯此说见其所着“De Rerum Natura”第一卷第三章。在该书第四卷以及别的地方,泰莱夏斯对于光的问题作了极其艰苦的讨论,意谓空气是自身有光的,因空气总含有一些热,而光则是热的附带伴侣。

    培根在“De Principiisatque Originibus”一书中曾对泰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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