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所伸及的全部空间。
他断言磁的性德的盘轨直伸展至月亮,并称月亮的不平匀之处即系受此影响(参看“DeMundo”第二卷第一九章)。
⑤弗勒注明,关于旋风、水柱和尘阵等现象,参看赫薛尔所着“Meteorology”第二四一至二四七页。赫薛尔写道:“海上的这种旋风遂引起水柱,那是很奇异的有时也很危险的现象。高高的柱子,看去象是云柱,由海面直达云际,宏壮而威严地移动过来,往往一下子有好几个,有时是笔挺和垂直的,有时是倾斜和弯曲的,但靠近看时,总是在急遽旋转着。底下,海在猛烈地激动着,以跳跃或沸腾的运动堆涌起来。的确,至少在某些情节,海水象是实际上被大量地提吸起来,从很高处向周围抛洒,如同固体的东西在陆地上那样。因此遂有人设想这是借抽吸作用把水从海里提出,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
弗勒接着说,无须指出,培根对这些现象的叙述和解释都是很粗疏的。——译者
再举一例。假定所要研究的性质为理性的推论。说到人类理性与禽兽智慧之间的区分,看来象是完全准确的了。可是也有一些动物活动的事例显示着它们竟亦有某种三段论式的推论能力。老的故事当中曾讲到一个乌鸦,它在大旱中渴到半死的时候看到树根洞穴里有水,可是洞口太窄,身体不得进去,于是它就把许多小石子投入,水升高起来,它就把水喝到嘴了。这个故事后来还变成了谚语。
再以可见性作为有待研究的性质来举一例。人们都说,光在可见性上是基本的,并供给人们以看视的力量;色在可见性上则是次等的,没有光就不能看见它,因而它似乎不过只是光的变种或变象。①这个区划看来象是十分准确稳当的了。
可是这里也有着从两方面来看的联盟的事例。一方面是大量的雪,②这看来是以色为主,由色生光;另一方面是硫磺的焰,③这又是光而趋近于色的。①这段话的学说似取自telesius,见所着“De Rerum Natura”第七卷第三一章。
弗勒则说,两人所用字句并不见十分相应;但也很可能是培根读到那书第七卷各章,有所启发,因而得出他自己的光学理论。
②弗勒指出,这实在不成为一个联盟的事例。雪只是能把投在它上面的光全部反射出来,因而比其他只能吸收一部分的光的白色物体更为易见;但雪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光的一项独立的来源,象太阳或火焰那样。——译者
③弗勒指出,一切火焰,不仅硫磺的火焰,看来都是有色的。至于其色如何,一则要看燃烧中各种质体的性质和比例怎样,再则也要看我们看到火焰时系通过什么媒介物。
这样说来,火焰既是光的一项来源,本身也是一种有色的东西,所以把它当作一个联盟的事例是确当的。——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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