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某些美好无云的天时,由于空气本身的构造的缘故而出现的,与一年之中的季节无关的。
(一二)受闭的和在地下洞穴中的空气,特别是在冬天。
(一三)一切带绒毛的质体,象羊毛、兽的皮和鸟的绵毛,都有热。
(一四)一切物体,不论固体液体,不论是浓是稀(象空气本身的浓稀),靠在火边一些时候,就都带热。
(一五)由燧石与钢相互猛烈撞击而打出的火花。
(一六)一切物体,象石头、木头、布等等,经强烈磨擦就会生热,轮的轴杆和轴端有时甚至着火;在西印度,人们就是用磨擦的办法来取火的。
(一七)嫩而潮湿的植物捣碎并闷闭起来,象玫瑰花压装在筐中,就会生热;草垛带湿堆起时,甚至往往着火。
(一八)生石灰浇上水。
(一九)铁初被强水熔解于玻璃杯中,这并不必置近火边。
锡和其他类似的东西也是一样,不过热的强度不等。
(二○)动物都有热,特别是而且永远是在内部;昆虫体中的热是触觉所知觉不到的,由于它们的身量太小之故。
(二一)马粪和类似的动物排泄物,当新鲜的时候。
(二二)强烈的硫黄和硫酸能发热烧坏麻织物。①①在第二二至二六几项事例中,培根似乎是把化学作用和热混为一谈了。
如英译本原注在第二四项下指出,面包之例,恐是由于酒精对水有强烈的亲和力,对生面包起了收燥作用,才使它变成象烘过似的。——译者
(二三)薄荷油以及类似的油能发热烧坏牙齿的骨质。
(二四)精馏的强烈酒精有热的效果,甚至蛋白一经投入就变硬变白,几乎象煮过似的;生面包投入,也会变干,起硬皮,象烘过似的。
(二五)芳香草类和辛辣草类,象龙蛇草和蔊菜以及其他等等(不论是整的或者是粉末),在手触来虽然不热,可是略加咀嚼,舌和腭就觉到热和灼烫。①①克钦注明,赫薛尔在《自然哲学论》第三四五节中指出:培根在这里是把真热的东西和那些在我们器官上,主要是在味觉器官上,刺激起一种热的感觉的东西混为一谈了,那些东西之引起热的感觉,乃是由于它们是化学的刺激物,而绝不是由于它们实际有什么热。——译者
(二六)强烈的醋和一切酸类,一碰到身体上任何没有表皮的部分,象眼睛和舌头;或者一碰到身体上任何受伤脱皮的部分,就产生一种疼痛,与热所造成的疼痛几乎无别。
(二七)甚至尖锐的、极度的冷也产生一种灼烫的感觉①。①克钦指出,这项事例亦是错的,错在人们由自己的感觉论到引起这些感觉的事物。
——译者
诗句有曰,“北风尖冷兮如灼”。
(二八)其他事例。
上面这个表我称作要质临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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