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83章 优先购买权(2 / 2)  超级透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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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捐献,或者由指定单位进行收购。

    直到2002年《文物保护法》进行修订后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可以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购买价格由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

    2002年之后的实际操作中,“国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具体有三种:拍前协商、拍中定向和拍后先得。

    “拍前协商”的方式,即文物不上拍,在拍卖前就由拟收购的国有文博收藏机构和文物所有人协议收购,之前的绍兴本《出师颂》就是用的这种方式,虽然那个价格也比较高,但一般来说采用这种方式达成收购协议的价格通常还是会被压低的。

    关毅是绝对不会吃这个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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