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五章:(2 / 3)  重生九十年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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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差不多都十二点了,三人没有在说话,一觉天明,在外面的早点摊吃了早饭。

    “吃饱喝足,咱们走!”

    去街边小卖部买了三瓶矿泉水,静娴就带路走在前面,半个小时后。闪舞

    “我说安小丫头,你这是要带我们去哪儿?”

    这不坐车的,也都远离了城区,这难道是要去爬上?

    结果。

    “嘿,带你们去爬山啊,我没有自行车,我们这里也没有租自行车的,所以,咱们只能自己走路去目标地了。”

    当然也可以租摩的,但那有什么乐趣,就是要走着去才好嘛。

    “对了,你们那边现在下雪了没有?”

    昨天他们来的时候,就见他们穿了一件呢子外套,里面穿了一件厚毛衣,估计在里面也只穿了保暖内衣。

    但,就这一身,在他们这里还好,在他们北方,应该不成吧?

    “早下雪了,不过你们这边比较暖和,昨天坐车上,我们就把衣服给脱了。”

    说着说着,林业一声惊呼,“哎哟,我去,文轩啊,咱们把棉袄给放车里没有拿出来,咱们回去的时候咋搞?”

    姜文轩脸色也不大好看,显然也是想起了这件事情,不过很快,他就浑不在意的道:“回去买件羽绒服吧!”

    他转头看静娴,问:“你们这边,有卖羽绒服的店铺?或者棉服也成。”

    这边比较湿冷,不过比起家乡,这里的天气,他们还是能受得住,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不确定,这里卖的棉服,够不够保暖。

    “有啊,怎么会没有,还有好几个牌子货来着,到时候店门去买,不过,你们都把换洗衣服带上了,怎么会忘记外套?”

    林业翻了一个白眼,“那是因为之前穿着,后来直接脱了放车上,所以才没有想起来。”

    就像是在自己家里,回家把外套随便一放,等再次出门,就不一定想的起来这件外套,是差不多的性质。

    而且,也是因为这边的天气,下意识让他们给忘记棉外套了。

    静娴摇头,“羽绒服都挺贵的,好一点的要几百上千,我是没有去买过,不知道能不能买到适合你们的。”

    老爸曾经买过一件羽绒服,是牌子的,两千多,衣服很厚,摸着很舒服,穿着也很保暖,那领子的毛,更是舒服,摸起来就像是猫毛,柔软舒服。

    正是因为老爸的这件衣服,所以后来,她经常找那种领子有毛的棉服跟羽绒服,可惜,每次买的,那毛不说摸着舒服,穿着都刺的脖子疼,还痒。

    简直要气死人。

    不过,她买的都是几十块钱,几百块钱的,跟老爸买的,价格上就没得比,而且也不算是大牌子的。

    这就是本质上的区别吧!

    静娴叹了一口气,讲真,要让她花那么多钱,就为了买那么一件衣服,她是不愿意的,就是几十块钱的,两三百块钱的衣服,她也没觉得不够穿啊。

    衣服嘛!

    穿着舒服,冬暖夏凉,质量能穿个七八年也就够了。

    买那么贵,除了更舒服一点,心理上更满足,偶尔还能吹逼牛逼,就没有更实在的意义了。

    不过,她这都是小市民想法,不说也罢!

    六点起来,因为准备要爬山,所以静娴没有去跑圈,吃完子早饭,都还没有七点,走到山脚的时候,却已经是半点半了。

    林业指着眼前的山,鄙视的对着静娴,道:“哎呀,我说,走那么远,感情你就带我们怕这座山?”

    “嗯哼,当然是要爬这座山了,不过也不单单是爬这座山,等会你们爬了就知道了,跟着我来就好了,到时候,可不要说要休息啊!”

    “休息?”

    林业傲娇的抬起了下巴,直接走在前头,眼前就一条小路,他自然不担心会走错。

    “我们怎么可能会要休息,就这?别到时候你累的要文轩背。”

    切,她怎么可能会累?

    以为她是十几二十年后那无能的身体?娇弱的素质?

    “既然那么有信心,那就走吧!”

    一路走,一路说话,越过了一座山,眼前出现了一座房子,还有人居住,那家人老人和孩子在外头晒太阳,看到有人来,好奇的看着。

    倒是他们家的土狗,看到有生人,立马跑过来,龇牙咧嘴,威胁狂吼,静娴还真吓了一跳,都不敢走了。

    姜文轩伸手把她护在身后,皱眉抿唇,决定要是这狗要咬人,他就把这狗给踹出去,有个好歹,可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阿黄,回来!”

    好在,那户人家也知道好歹,见自家狗跑出去威胁人了,老人家立马站起来吆喝,把狗给叫回去了。

    走远了一些,林业这才拍着胸口松了一口气,“哎哟,我去,这狗可真凶,我说这都山里了,怎么还有人呢?”

    这往前往后看,那都没没有别人家了,怎么这家人就那么想不开,住进深山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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