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阿仲将羊皮纸纳入怀中,伸手去握鬼御剑柄。
着手处但觉丝丝冰凉,一股寒意自手入体,却感沁心沁脾。
他将长剑拔将出来,细细把玩。
只见剑体青黑,剑身颇重,锋刃极利,此时已然全无适才灰袍人手握之时的淡淡紫芒。
虽无剑格,但剑柄剑刃交接处铸有一鬼神头像。
那鬼神面目狰狞,獠牙吞吐,甚是凶煞。
剑首乃一骷髅头盖,头盖上细细篆刻一行小字,写的什么,阿仲自然不知。
他收拾情怀,将鬼御别于腰间,又背上自己原来的钢剑,走往吴钩堂内。
刚一入门,顿觉尘灰扑面而来,霉腐之气满地盈天。
但见堂内书架林立,兵书典籍均沾满灰尘,散落一地。
显然这里已经久未来人,正如肖京所言,吴钩堂没落已久了。
时已过午,暖日照在身上,叫人舒畅。
阿仲离了吴钩堂,匆匆回到住所吃完午饭,便往冰封台走去。
他顺一台阶逐级而上,来至冰封台顶。
这台顶呈圆形,由青砖平铺而成,极为宽阔,堪比斗杀场。
台阶转角处一石碣傲然矗立,其上以狂草书曰“冰霜满盈天,封禅须弥巅”十个大字。
阿仲虽不明白什么意思,但行字苍劲,刻痕极锐,像是用剑划出来的。
他往台中望了望,却见那里已然有四五个人手握兵器,虚比实划,练习武技。
再细细一看,穆赫竟在其中。
阿仲心中油然生佩,这汉子竟如此之快走出消沉,积极备战影修罗,实在难得。
又看一人,正是赛罕。
他神情专注,正左手拿着秘籍,右手朴刀轻轻劈来砍去,刀刃时不时冒出火星,甚是有模有样。
另有两人,乃是高川与白崇翎,正在捧书争论,喋喋不休。
阿仲心下感慨道:
“若是修文,他们有人勤快有人懒;如是练武,则各个趋之若鹜,如狼似虎。大概谁都明白,这影修罗争夺,能打才是王道。”
“阿仲为何独站于此,不去台中练武?”背后一人忽的问道。
阿仲转头一看,说话之人正是钟笙。
只见他右手持扇,左手负背,头悬发带,脸容微笑,一副悠然自在洒脱模样。
“是啊,为什么不去练习?要是荒废了武技,就得再滚回修罗场了。”钟笙身后的丑汉子蒙托附问道。
“两位不也是没去吗?”阿仲反问道。
钟笙缓步走起,手中纸扇哗的一声,开将出屏。
扇面上桃花朵朵,娇艳欲滴,那纸扇首柄处亦是悬着一枚桃花玉坠,看上去甚是华美富贵。
他慢慢说道:
“小生早间回房之后,已将那《水龙吟》细细研读一遍,发觉其中多含精妙之处,令小生茅塞顿开。小生此来正是要验证一番呢。”
他忽地瞅见阿仲腰间鬼御,定睛端详半晌,问道:
“此剑着实奇特,阿仲从何得来?”
阿仲心思道:
“既然灰袍前辈有言在先,让我不要提起他,那我依他便是,毕竟受了他恩惠。”
于是胡诌道:
“此剑我是从适才经过的兵器库房里翻找得来的。我见它长相怪异,颇为有趣,便取了出来。”
钟笙点了点头,因为方才在冰封台前,他的确看到了一个堆满老旧兵器的仓库。
阿仲无心练武,辞了钟笙蒙托,回到房间。
他将鬼御和那卷羊皮纸粘附在床底榻板上,如此一来,即便有人查看床底,只要不伸手去模榻板,也是绝不会发现藏有东西的。
而后他便躺在床上,心忖道:“这下省得见一个人,我就得解释一番,多说多错,还是先收藏起来为妙。”
窗外晴空万里,房内褥被温宜。
不一会,困意袭身,他便睡了过去。
阿仲又梦见了雪谷。
那块大石头后面黑烟滚滚,火光盈天,烧焦之味极是刺鼻。
他知道村里定然出了大事,但大石挡住,他无论如何拼力,就是绕不开大石,看不见村中景象。
又过了良久,敲门声响起,赛罕笑眯眯地走了进来,道:
“阿仲快点起来,宴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咱们得赶紧去霜诚殿。那儿有酒喝,有肉吃,啊,想想都馋!”
阿仲想起晚间还有给沐焕羽庆功的酒宴,便睡眼惺忪问道:
“我们也被邀请了?”
“那是当然了,沐焕羽是我们的导师,导师的宴会学生哪有不去的道理?”赛罕说道:
“刚刚在门口,侍者已经来请,我打发了他。”
阿仲不像赛罕,他生性不喜热闹。
但即是为沐焕羽而设之宴,不去不妥,否则又不知沐焕羽日后如何百般刁难于自己。
言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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