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五十六章 安然离蜀山 水晶头骨(4 / 7)  超级剑修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了。狂暴的寒气顿时爆发出来,瞬间将他冻成了一个冰团。冰团从空中掉落下来,竟然将下面的石头砸碎了两块而冰团没事。这就是玄冰的特性,坚硬。除非认为的特意去攻击,否则平常的自然掉落是无法破碎玄冰的。

    林笑一道剑气就射在了上面,顿时将玄冰团击成了粉碎,里面的那个倒霉蛋也跟着成了一对碎肉。林笑不敢久留,极快的来到那个漏洞,顺利的出了蜀山派。然后一路向东而去。他打算混入大城市里居住,反正自己有灵晶和丹药,可以不用担心灵气多少。等实力强大了就可以横行了,到那时崆峒派如果还敢惹自己,就把他们都灭了。

    找了个县城包了一辆出租车,林笑告诉他一路往东走。那司机本来不想接这趟活的,可是看到林笑扔到副驾驶座上的那一沓人民币顿时改了口,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后带着林笑一溜烟的往东而去。

    三天后林笑来到了湖北省的一个依山小城,看了看后决定在此落脚。他看中了城郊一个建在半山腰的别墅区中的一栋别墅,别墅的主人要出国。可是他却开价三百万!林笑金乌镯里的现金只有不足三十万,不过他还是有办法的,就是用被吸收了能量的灵晶来换。一颗灵晶大概葡萄大小,这样大的钻石可是很值钱的。

    房主很痛快转移了房产,别墅里的一切都是现成的,林笑也不用再次装修,直接入住就可以了。

    安顿下来了,林笑才有时间整理金乌镯里面的那堆破烂。把东西都分门别类的整理好了,林笑忽然看到了当初在海底得到来到那个漆盒。这个呈正方形的漆盒明显是普通人制作,可是上面刻画的阵法却是出自一个修为极高之人的手。在如此平凡普通的木材上刻画出如此精妙的阵法,修为不高是无法做到的。

    林笑的微识仿佛精密的激光扫描仪一般慢慢的扫描着漆盒上的阵法,良久终于扫描完毕,他判定这是一个由几个小型阵法组合起来的大阵法,作用是封闭漆盒里面的一切气息。正好上次林晓前来他们互相交换了一下最近的记忆,他也得到了玛雅族的阵法知识。所以对这上面的组合阵法还是面孔可以拆解的。

    拆解不同于破解,破解的阵法被损坏,已经无法继续使用了。而拆解阵法需要找到组合阵法中的中枢阵法,只要控制了这个中枢阵法,就能轻易的停止和启动组合阵法,非常的神奇。

    这个组合阵法设计的非常精妙,虽然上面只有一颗灵晶,不过却有一个聚灵阵,可以不断的吸收天地灵气。一部分存入灵晶作为聚灵阵运转的能量,一部分供给组合阵法运转。嗯,有点类似永动机。这就是修真的神奇之处,科技无法实现的修真者却可以通过阵法实现。

    找到了中枢阵法,林笑就控制着阵法停下。阵法刚一停下,里面就涌出了一种让他很熟悉的波动。疑惑中打开了盒盖一看,顿时瞪大了眼睛倒吸了一口冷气,里面装的赫然就是一个水晶头骨!

    林笑的心脏砰砰的剧烈跳动着,几乎从口中跳出来。他太激动了,没有想到竟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得到一颗水晶头骨!交换了记忆后他知道自己的想法林晓可以勉强接收到,所以他集中了微识对着神木星的方向发出了自己的信息。

    神木星。

    林晓刚刚将第二把五行灵剑改造完成,累的臭死。正当他准备修炼一下恢复剑元力的时候,忽然接到了林笑的信息。接到信息的林晓顿时兴奋的跳了起来,撞开门就往莫索特的住处跑去,还没到地方就叫道:“义父!义父!孩儿有重大的好消息告诉您!”

    他撞开门后却发现大祭司竟然也在这里。莫索特好奇的问道:“林晓,有什么好消息竟然让你如此失态?”

    林晓嘿嘿笑道:“当然是天大的好消息,正好大祭司也在这里,我就不用再往神殿跑了。义父,大祭司你们都知道水蓝星现在还有一个我,他自己改名叫林笑。这个家伙偶然在海底的沉船中得到了一个漆盒。而漆盒中装的你们猜猜是什么东西?”

    莫索特和大祭司对视一眼,思考良久忽然同时眼睛一亮叫道:“水晶头骨!”

    林晓点头笑道:“不错,就是水晶头骨。水蓝星资源贫乏,他本来是去海底寻找水属性灵晶的,没有想到竟然能得到水晶头骨。而且漆盒上面有阵法掩盖了水晶头骨的能量波动,想来曾经有修真高手拥有这枚水晶头骨,可是却不知道如何使用,只能藏起来。后来不知道如何被带出海,最终随着船沉入海底。直到被林笑得到。”

    莫索特和大祭司都激动的双目含泪,这个消息对他们来说实在是一个巨大的惊喜,大的让他们差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一般。

    林晓笑道:“义父,大祭司你们放心吧,上次我给了林笑很多的东西,即使地球资源贫乏也足够他提升实力的了。只要他的实力提高,以后寻找另外的十一颗水晶头骨和亚特兰蒂斯也会容易许多。对了,大祭司,有没有什么可以让林笑感觉到水晶头骨的波动,这样寻找起来快些,毕竟不可能每一颗都被阵法封闭了能量波动吧。”

    大祭司想了想道:“有了,可以从水晶骨骼上取下一点,只要附近有与之对应的水晶头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