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千两百九十章 闯关(四)(1 / 2)  校园修仙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org
    “何敏,你们家族到底是什么资质?为何可以做到这般?”有人大声质问道。

    “你们宗族到底有什么逆天禁法,可以做到这一切?”

    ……

    何敏面色安静,完全无视周围的质问声。

    其实她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道怎样说。那个和他哥哥普通容颜的人,早就不是她的哥哥了。但是她如今不能说出來,先不说一旦这件事曝光,东方至尊的承诺还能不能保持,一些有心人也会分析其中的猫腻。

    他们瑞雪峰是不是和那个至尊有仇,否则的话,郭明为何要干掉瑞雪峰的修士,然后入主他的身躯。

    一个至尊想要在神族抹除一个权利并不是什么难的事情,由于即使是七大王朝,也会对青年至尊刮目相看。更不要说一个逆天级别的至尊了,估量即使是至高无上的金仙也会为之动容吧!

    “我看你是活腻歪了吧?连至尊的亲妹妹也敢这般质问?”一个海域的绝代强者冷声说道。

    “这不只是不给何敏的哥哥面子,连我们海域的东方至尊也不看在眼里。”海域的绝代强者也有不少,看到何敏遭到欺负,他们自然自告奋勇。

    那些绝代强者这才看法到刚才本人做了一件多么愚笨的事情,要挟一个逆天级别的至尊。万一对方清算,他们一个也跑不了。

    “何敏,不若你脱离瑞雪峰,进我箭之王朝吧?”一个背负着箭筒的青年诚心约请道。

    箭之王朝四个大字一出,让周围很多的修士动容。

    这不是普通的权利,而是神族超级权利之一,威压整个神灵一族。

    在他们的王朝绝代强者并不短少,按理说他们相对不会随便约请一个普通的绝代修士进入他们王朝。

    很快一些强者敏锐地发觉到了那个修士的动机,他们的目的不是何敏,而是何必那个奥秘的至尊强者。

    他们自然知道至尊这样的修士很难改变本身的立场,再者他们的身后或多或少的有着超级强者的影子,他们不能够牵制住一个至尊。但是假设何敏参加了箭之王朝,那么当前郭明就会和箭之王朝扯上一定的关系,甚至----假设运用得当,都可以把郭明绑在他们箭之王朝的战车上。

    他们不由在心中赞赏那个绝代强者的心思,由于他们明白箭之王朝的高层定然沒有下达这样的命令,这一切都是他故作主张。但是显然假设他做成了,高层不只不会责怪,相反还会有大大的嘉奖。

    可以走到这一步的人,哪一个不是心思敏锐,很快便发现了事情的关键。

    因此,一个个的权利末尾对何敏伸出了橄榄枝。

    “何敏,参加我们守之王朝吧,在那里你可以学到独步天下的防守之法。”一个持重的中年郑重启齿道。

    “何敏,参加我们天羽王朝吧,那里的姐妹很多,想必在那里你可以学到更多有用的东西。”一个盘着云鬓的少女‘真诚’地约请。

    “不若参加我们杀手王朝,在那里你会学到真正有用的杀人技巧。”一个阴测测的声响传來,那是一个隐藏在云里雾里的青年。

    “七大王朝要论谁最强,毫无疑问要论争之王朝。何敏,参加我们战之王朝吧!”一个浑身满是爆炸气息的女子朗声道。

    这下,七大王朝有五大王朝相继抛出了橄榄枝,这让其他的权利都不好意思启齿了。

    由于何敏要选毫无疑问会选七大王朝,哪里还会看上他们这些小权利。

    海域的强者沒有启齿相邀,由于仰仗郭明和东方子的关系,不需求做这些。而破之王朝和灭之王朝的绝代强者却是不敢相邀。由于谁都知道这两大至尊和郭明的关系不是那么友善。

    面对五大王朝的橄榄枝,何敏神色有些发白。

    这并不是天降横财,也不是走了狗屎运,更不是本人冷艳到让五大王朝刮目相看的地步。

    这一切都是她的哥哥!她看中了问題的关键,假设本人一个答不好,就有能够得罪很多人。

    王家的大手抓住了何敏的手臂,表示她要慎重答复。

    何敏仔细思索了一会,轻声道:“何敏在这里先谢谢各位的好意,你们的约请我仔细思索过了,也真的很想前往。但是我的事情都是我哥哥做主,各位待会不妨去问问我哥哥的意思,他让我去哪里,我便去那里。”

    何敏的答复显然让众人不能称心,但是何敏把皮球重新踢给了他们,他们也就心甘情愿了。

    毕竟他们还沒有那个胆量让一个至尊的妹妹改换门庭。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左右,破之至尊,灭之至尊从第十八层來到了第十九层。

    他们二人看到了正预备前往第二十层的东方子。

    “这不是东方大至尊吗?果真是冷艳啊!这么快就要前往第二十层了。”破之至尊哈哈大笑道。以他的眼力自然看出了东方子受了重创,即使是如今,他还沒有完全恢复。

    “我怎样觉得他受伤了呢?”灭之至尊阴冷出声道,“不行就不要逞能,以免最后丢脸。”
最新网址:wap.ibiquxs.org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