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34章 吸引(1 / 2)  绝世剑神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ibiquxs.org
    数月后,才学院。

    才学院依旧是老样子,里面的学员都在刻苦的修炼着,为了得到更多的修炼资源,而尽量的赚取才点,如此才能在才榜上获得够高的名次,而也只有名次够高,修炼资源才能获得更多的。

    唯一不同的是,现在才学院内部的学员,已经不再是林辰所认识的那一届了,林辰这一届的学员即将离开才学院,许多人甚至突破生死境了。

    林辰回来的时候,拓跋武、左镇川等人,都已经外出历练,尽量的提升实力,希望借此机会一举突破生死境了。

    林辰没有着急,而是直接回到了自己的院落内。

    “我回来的消息,老师应该知道了。嗯,过会先去见见老师,正好三十年的期限也差不多到了。”林辰沉吟了一下,算算时间,实际上现在距离三十年期限还有好几年的,不过也没有必要如此,他现在已经达到了混沌之主的要求了。

    在院落内待了几,也没见认识的人,林辰便独自离去,往混沌之地而去。

    “嗯?林辰。”就在林辰飞行在半空中的时候,不少的学员却是认出了林辰的身份。

    “没错,是灵剑****辰!”

    “哈,我也是灵大6的,没想到遇到前辈了。”

    ……

    下方,诸多的学员兴奋无比地议论着,似乎再为遇到林辰而兴奋,不过也是如此,在才学院林辰的名字已经响彻无比了,即便是一些刚刚进入才学院的初级学员,在上一届学员的告之下,也知晓了林辰的名字。

    何况因为需要鼓励一群桀骜不驯的初级学员,刚刚进来的时候,也有人拿林辰来与他们做对比的,的话最多的就是如此一句:当你有林辰的实力的时候,再来你很厉害吧!

    如此之下,知道林辰的名字的人就更多了。

    “果然是灵剑王啊,我在灵大6见过他,嘶,你们不知道,现在极宗已经是灵大6最具有潜力的宗门了,出了不少才,估计再过一段时间展,将来或许能成为大6巅峰势力……”林辰注意到,其中一名青年神色兴奋感慨地着。

    这名青年正是灵大6的才,也是刚刚进入才学院的,在这种地方遇到同一个大6的才,自然也颇为感慨了,何况遇到的还是赋极其优异的林辰。

    “极宗变化居然这么大?”林辰闻言倒是一怔,他上次也不是没有魂穿过灵大6,但那次并没有遇到太多的因素,只是现灵大6生了很大改变而已。

    林辰思索着,等有机会,可以回灵大6一次。摇摇头,正当他要离开的时候,却突然脑袋嗡的一下,想到了什么一样,猛然楞在原地。

    “灵、灵,我明白了!当年真灵之神的灵永恒,值的就是灵大6!”

    林辰双眼忽地亮了起来,在真灵族的时候,得到过一次真灵之神的提示,当时的话语到现在他还没怎么弄明白,而现在,林辰却是感觉到,真灵之神所的灵永恒,实际上就是灵大6,即便不是灵大6,也必然与灵大6有关……

    那么,神门之路,就在灵大6内?

    “难道灵大6内隐藏着什么秘密?”林辰微微诧异,他在灵大6待了那么多年,也从未现过什么吧?难不成真的有什么秘密?

    可如果真的有秘密,为什么其他人不知道,且灵大6经过上古一战后,就地灵气枯竭了?

    只是也在同时,林辰考虑到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外如此多的大世界,为什么林辰偏偏就穿越到了灵大6?这其中牵扯到什么问题?

    关于穿越的事情,林辰知道的最多的就是,他之所以魂穿,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脑海中能偶尔释放出庞大的生机的生机之鼎,如此之下,可以推断出……林辰来到灵大6,肯定是因为生机之鼎的缘故,或者,是生机之鼎被什么吸引,然后来到灵大6,林辰只是附带而来的。

    “生机之鼎被吸引?”林辰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自己魂穿,只是一次无意中生机之鼎的附带而已?

    “算了,这些先不考虑了,真灵之神的事情,等以后再。”林辰摇摇头,他很清楚,有些事情即便现在知晓,也不见得就是一个好处,特别是就算知晓,只怕他现在也做不了什么。

    连外的诸多的乾坤之主都没能掌握的神门之路,林辰只怕也没有那么容易掌握。

    咻~~

    林辰身形一晃,便往混沌之地而去。

    下方,诸多学员看着林辰离去的双眼,一些人更是议论纷纷起来,猜测林辰为什么回归,林辰的实力又强大了,身上气息比上次强大了很多,我要以林辰为目标,刻苦修炼之类……

    ……

    哗~

    林辰手一挥,他的手中便出现了一枚令牌,正是混沌令。虽然上次在真灵族内使用了混沌令,但回到才学院,林辰也再次得到了一枚混沌令,能自由出入混沌之地,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一枚混沌令没有了防御能力了而已。

    不过林辰也无所谓,毕竟也可能让混沌之主护着自己一辈子的,主要的,还是要靠自己。

    前方
最新网址:wap.ibiquxs.org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