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李家有女名诗澜(2 / 2)  三国之大帝赵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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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旭说她眼光太高,常山郡无人能入其眼,恐怕所言非虚。

    这一次借钱,想不到借出这么件事来。

    不过见到李诗澜之后,赵云已经不再抗拒这种事情。

    他虽然不是什么见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人,但李诗澜确实貌美,是他生平仅见,如此佳人,若能为伴,当真是人生幸事!

    他如今已经二十四了,这个年纪,别说在这个时代,就是后世,家中父母也该着急娶媳妇儿了。

    再者说来,若是成功娶了李诗澜,不单单自己可享天人之福,还能得到李旭的大力支持,买官募兵,积蓄麾下实力。

    古往今来,这种事情数不胜数,说出去也不丢人。

    种种因素下,赵云甚至起了主动追求之心。

    三国时代的美人,貂蝉、甄宓、大小乔都是极为有名的,但是这些美人此刻要么还没出生、要么年纪小得不行不行的,他可不是禽兽。再说,眼前的李诗澜即便不如这些历史美人,恐怕也相去不远!

    如此良配,他怎愿放弃?他虽然要效仿霍去病,但婚恋观却和霍去病不同。

    霍去病说“匈奴未灭、何以为家”,他却无所谓,先成家、后立业,也不是不行。

    于是,他开始仔细的考虑,而后说道:“鲜卑势大,善战之士以十万计数。鲜卑首领檀石槐可称雄才伟略,野心勃勃,昔年先帝欲与和亲亦被其拒绝,更放弃了异姓王位,可见其侵汉之心不死。鲜卑常年劫掠边境,仅凭三百勇士、百匹战马,自然无法与之相抗。”

    李诗澜又问:“既如此,赵公子凭什么说要效仿冠军侯之言?莫非只是空口白话?”

    赵云一笑,起身站立,说道:“现在的弱小并不重要,三百勇士、百匹战马,只是开始而已。不出三年,我有信心做到率领带甲十万精兵、战马过万之精锐,深入草原,杀穿鲜卑、劫掠王庭,扬我大汉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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