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打算去菜园子的常欢,却不知不觉顺着清粼粼的溪水,来到了自家租种的茶园。
满山的青茶吐露着娇嫩的玉蕊,常欢小心的拿掉茶树枝上的一只长长的茶尺鳠,可恶的虫子,又来偷吃爹娘辛辛苦苦守护的茶树。
常欢将背篓朝前挎了,专心的搜罗起茶虫,一只,两只……伪装的和树干一个颜色的茶尺鳠,被常欢一个个的拎起丢到竹篓里,那两只老母鸡今天又可以美美的大吃一顿了,常欢的唇角露出了淡淡的笑容,清秀的小脸被硕大的斗笠遮挡着,白皙的肌肤泛着水嫩的光泽,一股袅袅的茉莉花香,浓浓的在常欢周围化开。
这样肤若凝脂的女孩儿,谁会想到她是一个每日要在太阳底下,炙烤劳作的茶农的女儿呢?
村里的大人孩子,没有一个不羡慕常欢似乎永远也晒不黑的肌肤,也没有一个不喜欢嗅闻她与生俱来的茉莉花的清气的。
要不,霜老爷的三公子,霜昂然,怎会信誓旦旦的不只一次的对常欢保证,等常欢一行过及笄礼,就要娶她过门呢。
常欢已经闻不到自己的香味儿了,就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因为已经和那香气合二为一,已经同化了。
常欢兀自在一棵棵茶树间寻着茶虫,不知不觉日头已经偏西却浑然不觉。
忽而,一阵由远及近的马蹄声,轰隆隆隆顺着山脚下的大路传来,寂寥的小山村便此起彼伏的响起一声声汪汪的狗吠。
常欢抬起头,顺着马蹄掀起的尘烟望去,哦,好大的阵势!足有百十人的马队,顺着大路朝兴学王爷住的雪芽城方向奔去。
似乎是官兵,全是统一的服饰,常欢一直目视着马队,远远的消失在路的尽头,方才回过心思。
斜阳的余晖映射着漫天的彩霞,常欢幕然惊觉,原是出来摘菜的,怎么竟忘了呢,于是急忙的向菜园子跑去,傍晚的山风兜起她略显宽大的衣裤,愈发显得她单薄娇小的身躯楚楚可怜。
暮色降临,雪芽城兴学王府正在大宴宾朋,杯斛交错间,一声声朗然的笑声不绝于耳。
“闲侄,这‘银丝水芽’实乃茶中珍品,你都送给了老夫,皇帝那边,你该如何交代呢?”兴学王爷嘴上说着,掌中却爱不释手的来回摆弄着,从桌上的鎏金双龙纹菱弧形圈足银盒中,取出的一寸见方的小茶饼。
“王叔真是好眼力,一眼就认出了这‘银丝水芽’,”身著栗色缎地织锦云纹长衫的高阳城主高阳王乌高阳说道,“宫里现下风行品饮花茶,皇帝对此贡茶的需求量,便不似从前,故而小侄才能省些出来敬奉给王叔。”栗色的沉稳使那张年轻的脸,看起来老成了许多。
“原来如此……闲侄,你看这茶饼上蜿蜒曲折的游龙,端的是栩栩如生,仿佛活起来一样。”兴学王爷细致的端详着手中珍贵的贡茶。
“此为‘龙团胜雪’,是挑极嫩的芽尖,并只取其心一缕,用珍器贮清泉渍之,以制方寸,故而光明莹洁,若银线然。”乌高阳详尽的解释着。
“此茶定然造价不菲。”兴学王从茶饼上移开目光。
“呵呵~~”乌高阳笑了笑,浓浓的眉宇向上微微轻扬。
“回王爷,此茶每片计工值四万,造价之高,确为茶中罕见极品。”高阳王的总管,酆飞英在一旁回道。
“如此极品,本王哪里还舍得饮用?闲侄,你这不是故意吊老夫的胃口麽?哈哈哈哈~~”兴学王爷朗声大笑起来。
“王叔说笑了,区区小茶,不过尔尔,王叔若是喜欢,明年小侄再多制些,孝敬您老。”乌高阳谦卑恭敬的说道。
兴学王爷年轻时曾和乌高阳的父王并肩做战,同征沙场,亲如兄弟,故而乌高阳地位虽与雪芽城主兴学王一样,同为镇守天朝一方的王爷,但对兴学王却如尊敬父王般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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