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容斋五笔·卷六(2 / 2)  容斋随笔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章

者的身上,这怎么能行呢?

    汉武帝喜杀人者

    【原文】

    汉武帝天资刚严,闻臣下有杀人者,不唯①不加之罪,更喜而褒称之。李广以故将军屏居②蓝田,夜出至亭,为霸陵醉尉所辱。居无何③,拜右北平太守,请尉与俱,至军而斩之,上书自陈谢罪。上报曰:将军者,国之爪牙也。怒形则千里竦④,威振则万物伏⑤。夫报忿除害,朕之所图于将军也。若乃免冠徒跣⑥,稽颡请罪⑦,岂朕之指哉!胡建守军正丞(谓未得真官,兼守之也),时监军御史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⑧,建欲诛之。当选士马日⑨,御史与护军诸校列坐堂皇上,建趋至拜谒,因令走卒曳御史下,斩之。遂上奏曰:案军法:正亡属将军,将军有罪以闻,二千石以下行法焉。丞于用法疑,臣谨以斩。谓丞属军正,斩御史于法有疑也。制曰:三王或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或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待事也;或将交刃⑩而誓,致民志也。建有何疑焉?建由是显名。观此二诏,岂不开妄杀之路乎?

    【注释】

    ①不唯:不但。

    ②屏居:息官隐居。

    ③居无何:过了不久。

    ④竦:惊竦、害怕。

    ⑤伏:震伏。

    ⑥免冠徒跣:脱下帽子,赤着脚。

    ⑦稽颡请罪:磕头谢罪。颡,额头,脑门。

    ⑧穿:推倒。垒垣:垒起来的土堆,即院墙。贾区:商业集市区。

    ⑨当选士马日:在挑选士兵的那一天。

    ⑩交刃:战争。

    【译文】

    汉武帝天性刚戾,听到臣下有人杀人,不但不加以治罪,反而加以赞扬。李广以故将军的身份退居蓝田,夜出至亭,被醉了酒的霸陵尉羞辱一顿。停了不久,李广被拜为右北平太守,请把霸陵尉调出随他一起走,到了右北平就把他斩首,接着上书谢罪。武帝批示道:将军为国家的爪牙,发怒则千里惊恐,奋威则万物倒伏。报仇除害,正是我对将军你的期望。如果你摘帽赤脚,叩头谢罪,这哪里是我的意思?胡建代理军正丞,监军御史推倒北军的一堵院墙作为军市,胡建准备斩了他。在挑选战士的那一天,御史和护军诸校尉站在武帝的两边,胡建跨前拜谒过皇上后,命令随从把御史拖下来斩掉。于是上奏武帝说:按照军法,军正不受将军统属,将军有罪要及时报告,二千石以下的官吏可以就地处置。我对军法有点疑问,但我还是把监军御史斩了。这是说军丞统属于军正,斩御史不知是否合法?武帝答复说:三王之中,有的在军中起誓,这是想让人民不要有疑虑;有的在军门之外誓师,这是让人民先有个思想准备;有的则在战前誓师,这是为了鼓励斗志。你有什么疑虑的呢?胡建由此出了名。看了这两道诏书之后,怎能不开妄杀之戒呢?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