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的酋长以及臣仆的。我们大宋朝继续沿用这种制度。元丰年间改革官制时,废除了文散阶,而改为过去的省、部、寺、监名,称郎、大夫等,这就是所谓的寄禄官,仅表示官吏的品级,而无实掌。宋徽宗政和年间,将选人七阶也改为郎,计划用将军、校尉等名称取代横行以下诸使至三班借职,可是西班的当权者嫌两种仕途悬殊太大,也请求将本系统的官名改为郎、大夫,于是以军人、杂役等玷污这些官名,又以节度使至刺史专门作为武臣的正任。况且,郎、大夫之职在汉代是用来安置名流的,观察使在唐代是一方最高长官,刺史在汉代是监察官,在唐代是郡守,哪里是武夫和受宠的小人所能充任的?这是武官中名实尤其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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