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这家伙,虽然在整个案件侦办的过程当中看似并不突出,但作用不可取代,刑警队在他手上,才能以最高效率运转,因为他最清楚什么人应该放在什么位置上,资源分配的最为合理。”
“警队在他手中,各侦查组,包括老成的痕检科和小周的法医科在内,工作效率比在我手中要高得多,换句话说,同等时间,在他的安排下,警队往往能收集到更多、更系统的线索……”
“就包括侦查方向,在我指出方向,并提出侦查计划的时候,也是由他安排具体的执行人员的。而且,不仅局限于咱们支队和支队直属单位,就连各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同事,在他安排下效率也同样高。”
“看样子,我果然没有识人用人的天赋么?看样子,我所擅长的,仅仅只有‘推理’这一方面而已。呵,好家伙,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没想到竟然这么厉害。”
“虽然早知道他指挥领导能力比我强,但要不是这桩案子,还真没发现我竟然差了这么多……尼玛,这算什么,他是刘备我是诸葛亮么?emm,这么往自己脸上贴金会不会太凑表脸了。”
将问题想通,他眉头略微舒缓,甚至有心情自我调侃起来。
这时,又一名痕检员从卫生间中跑出来,说:“袁队,厕所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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