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理论,反对君主专制制度,认为人民有起义反抗暴政的权利;然而他却又创立了著名的分权论,企图调和君主制与人民主权之间的矛盾。洛克也承认人类有过自然状态,但是人在自然状态中已经服从于理性;那时个人已经有一些权利,其中之一就是基于劳动建立起来的所有权;人们订立契约而组成文明社会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保证行使这些权利。所以洛克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理论家。
洛克的“政府论”(1690年)是于十八世纪初年由法国人柯斯特译成法文的。洛克享有很高的声望。伏尔泰使人民大众都知道有洛克这个人。孟德斯鸠受洛克的影响也很大。百科全书派把洛克尊为大师,卢梭也同样地称赞他是“贤明的洛克”(见本书第119页)。卢梭采取了洛克学说中的一些论点,反对霍布斯,也就是说反对暴君政治。实际上,卢梭的主张是与洛克的主张相对立的,这种对立之深后来在“社会契约论”里便突出地表现出来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卢梭把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完全对立起来,他否定拿自然来为社会组织和它所有的制度,特别是私有制,所作的一切辩护;而洛克的全部努力,则在于把私有制建立在自然法的基础上。
卢梭自然也和孟德斯鸠相识,但是“论法的精神”对“论不平等”这篇论文的影响并不很大。而且卢梭所准备写的“政治制度”一书是以一般地论述法律为旨趣的,也就是说依照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禄等人的方法论述公法的原理;它的研究对象和“论法的精神”完全不同。“论法的精神”乃是论述实在法的著作。
“论不平等”牵涉到整个的心理学,和感觉论者孔狄亚克的心理学很相近。卢梭是于1743年以后和孔狄亚克相结织的。孔狄亚克的“论人类认识的起源”一书经过卢梭的帮助才得以出版(1746年)。卢梭也读过这位作者的“体系论”。尽管卢梭写“论不平等”时孔狄亚克的“感觉论”(1755年)尚未发表,但卢梭一定知道这部准备已久的著作的论点。自然,孔狄亚克对卢梭的影响究竟达到如何程度那是不可能知道的。我们只能证明他们的思想,在许多点上相同。总之,这个问题并不能使我们怀疑到“论不平等”一书的创造性,因为孔狄亚克只限于通过“个人”研究人的理性的发展,而“论不平等”则是通过各种社会,作出理性的真正历史。不过,我们把卢梭的心理学的唯物观点的根源指了出来,仍然是很有意义的。卢梭早在1756年就开始起草一部题为“感觉主义伦理学”或“贤者的唯物主义”的著作了,这本书,无疑地是在他和百科全书派完全决裂的时候才停止写作的。
既然据卢梭本人所说,当他起草本论文时,狄德罗曾对他提供过意见(参看本书第29页),可见这篇论文也曾受到百科全书派的影响。但是在这两位友人之间,很难划分哪些思想是属于哪一个人的。人类是在自然中经过了数百万年的过程发展起来的,这一基本概念是在“对自然的解释”(思想录第五十八)里指出来的。狄德罗指出:“在加尼巴尔人和霉屯督人里,人好象野兽一样处在荒野里、森林里”;狄德罗一定会使卢梭注意到情感在人类发展中的作用。但是在狄德罗和卢梭之间,有一个基本差别,人们可以从这一差别上看到后来两人思想冲突的根苗。在狄德罗看来,人天然是一种社会性的生物。在营社会生活以前,人已经实行群居了。因此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并不是完全对立的。
但是在1755年,无论是狄德罗,还是卢梭,当然都没有注意到他们之间思想上的对立可能产生的后果。格里姆在他的“文艺通讯”里介绍“论不平等”时,对这篇论文还是十分颂扬的,那时格里姆恰恰表达了狄德罗的思想。
我们还应当说明:卢梭描写自然状态中的人,到底是受了谁的启发。卢梭所描写的自然人并不是完全出于他的独创。在奴隶制度下,人们还保留着生活比较自由的那一时代的记忆。因此许多希腊和拉丁诗人曾以黄金时代为题材,歌颂过那一时代幸福而和平的生活。卢梭至少是读过拉丁诗人们的作品的。在这些诗人里,我们应该特别提到户克莱修(著有“物性论”,V.925—1135),他以极生动的笔调描绘了野蛮状态中的人。他述说野蛮人比文明人更健壮,总的来说,并不比文明人更为不幸。
在近代,“野蛮人是善良的”这一论题,从蒙戴尼起(参看“蒙戴尼论文集”,论加尼巴尔人,第1章,第31节),不断地为人们所阐述,这一点是为卢梭所深知的。我们说这是一个“论题”,而不说这是“神话”(就象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无数的水手、商人、传教士,他们从野蛮民族那里旅行回来,都极端赞扬这些民族的道德品质,而鄙弃文明民族的道德品质,这并不是出于所有这些人们的一种共同幻想。毫无疑问,十八世纪的哲学家们利用了旅行家们的记述,并尽量加以美化,来证明人没有基督教也能成为善良的人;证明一切社会和政治制度都能比当时的哲学家所攻击的基督教给予人们以更多的幸福。但是,那些旅行家们的记述也是以真实事实为依据的:他们描写了在原始共产社会里生活的人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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