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精神(2 / 2)  精神现象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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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具有它的对象,而它的对象是自在地含有理性的性质或范畴的价值的,只是这个对象对精神的意识而言还没具有范畴价值而已。此时的精神,就是我们刚刚在前章中考察过的那种意识〔——理性〕。当精神所具有的这个理性最后作为一种理性而为精神所直观时,当它是存在着的理性时,或者说,当它在精神中是一现实并且是精神世界时,精神就达到了它的真理性:它即是精神,它即是现实的、伦理的本质。

    当它处于直接的真理性状态时,精神乃是一个民族——

    这个个体是一个世界——的伦理生活。它必须继续前进以至对它的直接状态有所意识,它必须扬弃美好的伦理生活并通过一系列的形态以取得关于它自身的知识。不过这些形态与以前所经历的形态不同,因为它们都是些实在的精神、真正的现实,并且它们并不仅仅是意识的种种形态,而且是一个世界的种种形态。

    活的伦理世界就是在其真理性中的精神①。一旦精神抽象地认识到它自己的〔伦理〕本质,伦理就在法权的形式普遍性中沉沦了②。此后精神既已自身分而为二(entze),它就一方面在自己的客观元素亦即坚硬的现实上刻画出它的两个世界之一、文化世界或教化王国(ReichderBildung),另一方面在思想元素上刻画出它的另外一个、信仰世界亦即本质王国(Reichdesesens),③然而这两个世界,在摆脱了自身分裂的损失而重新进入自身的那个精神用概念加以把握之后,由于出现了识见,由于发生了启蒙(启蒙运动即在于传播识见,)都被弄得颠倒错乱;而分裂并扩展成此岸与彼岸的那个世界,则归返于自我意识。这个自我意识现在在道德中将自己理解为本质性,并将本质理解为现实的自我:它现在不再把世界以及世界本原〔或根据〕安置于它自身之外,而是让一切都消解于其自身之内,并且,作为良心,它就是对它自己有了确信的精神。

    ①quot;在其真理性中quot;,就是说在其客观性中;在这个美好的伦理世界里,实体与自我互相渗透而无对立,黑格尔将把它当成精神发展的第一环节,直接性环节。这个环节,在历史上,黑格尔认为相当于古希腊的城邦社会。——译者

    ②这一环节,历史上相当于罗马帝国时代;在罗马的法权社会中,伦理的直接性破裂,形成了自我与其实体的对立。——译者

    ③教化的和信仰的这两个世界,在黑格尔心目中,相当于从欧洲诸民族的形成到法国大革命止这一段历史时期。——译者

    因此,伦理世界,分裂成此岸与彼岸的那个世界,以及道德世界观,乃是这样一些个别形态的精神:它们将继续进行其向着精神的单一而自为存在着的自我而发展的归返运动,它们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结果,将是出现绝对精神的现实自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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